一、2016年在湖北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拟招专业 |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 录取规则 | 备注 | |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 使用省统考成绩 |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湖北省控制线后,按湖北省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到底录取。 | 拟招6 |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 拟招6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拟招4 | |||
广播电视编导 | 拟招5 | |||
美术学 | 拟招8 | |||
动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说明: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湖北省规定不符的,按该省规定执行。3.以上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 | ||||
二、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电子邮件:hsuzs@163.com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6016910传真:0318-601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