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办法
1、报考我校单招专业的考生需按所报专业所属类别(具体见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参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牵头院校组织的河北省单招考试,并请于2022年3月8日9时至3月11日17时,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 (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具体考试缴费、考试地点、时间、内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咨询牵头院校。
2、办理免试入学的考生请于3月20日前与我校招办联系,办理备案手续。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类别
考试院把所有专业划分为十类,以下表格把我校单招专业归类列出,供考生报考专业时参考。具体组考院校和考试地点请到考试院网站查询。
类 别 | 专业 |
A考试一类、Q对口 | |
B考试二类 | |
B考试二类、T对口 | |
C考试三类、P对口电子电工类 | |
E考试五类 | |
E考试五类、T对口— | |
F考试六类 | |
F考试六类、L对口 | |
G考试七类 | |
G考试七类、S对口 | |
V考试八类(艺术- | |
H考试八类(艺术-音乐类) | |
U考试八类(艺术-舞蹈及 | |
I考试九类 | |
I考试九类、K对口财经类 | |
J考试十类 | |
J考试十类、R对口 | |
注:2022年单招计划2600人,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待单招报名结束后,以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
在2022年4月10日前参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牵头院校组织的河北省单招考试(详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牵头院校)。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满分450分。
1.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语文、数学成绩折算替代,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如只有其中一科成绩)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
2.按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考生具有2022年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选择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可选择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考生如没有2022年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则必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否则,职业技能科目成绩为零。
3.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考试,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4.考生须按牵头院校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缴纳报考费、获取准考证,并持居民身份证和牵头院校的《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1、凡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15日9时至17日17时登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一志愿,填报我校一志愿。未通过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报考的志愿无效。
2、学校将依据考生取得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学校将依据考生取得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统考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
3、4月21日14时至22日12时,凡参加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我校二志愿征集志愿。
4、待录取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院同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由我院及时向考生发放由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咨询信箱: wyzsb2011@126.com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5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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