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9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和特殊教育专业定向招生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其专业性质是什么?全科教师和普通小学教师在培养上有什么不同?
答: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简称“全科教师”,指的是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
全科教师是专门为农村教学点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属于师范类)。相对于普通小学教师的培养而言,全科教师采取高校与优质小学联合培养的新机制,采用“通识基础课程、学科教育课程、教师专业课程和教育实践课程”有机结合的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学生能够贯彻素质教育、适应新课程改革、具有“一专多能”的全科教学能力,以适应农村教学点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2019年定向培养全科教师的县(市)有多少?
答:2019年有92个设岗县(市)定向培养本科学历小学全科教师;有72个设岗县定向培养专科学历小学全科教师。各设岗县(市)的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考生可以咨询相关培养院校。
三、2019年全省本、专科层次的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本科层次的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是1000名,专科层次的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是2000名。
四、哪些高校承担小学全科教师的培养任务?
答:2019年共有7所师范院校承担本科培养任务,3所师范院校承担专科培养任务。承担本科层次培养任务的分别是: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承担专科层次培养任务的分别是:南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五、报考全科教师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答:一是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可报考本人户籍地的设岗县(市)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志愿。
二是要求考生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
三是身心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能够较好地适应农村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六、如何报考2019年小学全科教师?
答:报考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随全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根据各设岗县(市)培养计划,具有设岗县(市)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户籍地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志愿,本科层次随本科二批次填报平行高校志愿,专科层次随专科提前批次填报高校志愿。
七、2019年小学全科教师如何录取?
答:一是本科层次随本科二批次、专科层次随专科提前批次,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面向设岗县(市)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是考生被预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在被录取学校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三是正式录取。培养院校根据预录取报到入学学生名单和学生签订的定向就业意向书,发放正式的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学生在入学三个月内完成与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方可注册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八、全科教师毕业时应具备什么毕业资格?
答:本科层次的全科教师经过4年本科的学习,应按规定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专科层次的全科教师经过3年专科学习,按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九、全科教师应在定向培养设岗县工作几年?
答:根据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全科教师毕业后到协议地农村教学点服务不少于6年。
十、报考全科教师在政策上有什么优惠?
答:被录取的全科教师在学习期间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在校学习期间,享有同其他全日制在校生同样的政策。
十一、全科教师毕业后是否参加招教考试?能否报考专升本和脱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
答:全科教师取得毕业资格后,按照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协议地就业,不再参加招教考试。协议地政府按照协议规定为全科教师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全科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和规定的服务期内原则上不能报考脱产学习,即专科不能参加专升本考试,本科不能报考脱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可报考在职学习。
十二、被录取的全科教师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被录取的全科教师,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参照《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校优秀学生是否可以转入全科教师方向?
答:可以。相关转入政策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执行。对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的非公费师范生或非师范类学生,可通过个人申报、面试考核等,在培养院校招收的计划限额内按规定转为公费培养师范生,同时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
十四、如何管理全科教师?
答:为加强全科教师在校期间的学习管理以及毕业后服务期的管理,河南省教育厅制订了《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管理办法》,对全科教师在校的学习以及毕业后就业、违约等方面做了全面规定。
十五、全科教师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怎么办?
答:全科教师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按时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培养院校同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全科教师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按违约处理。
十六、全科教师因毕业资格问题不能如期履约怎么办?
答:全科教师因特殊原因未能按照培养院校所规定的基本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获得学历证书,经本人申请、培养院校同意,教育行政部批准,可暂缓履约,继续在校完成学业,在培养院校规定的学习期内获得毕业资格后,到协议地履约任教。超出培养院校规定的基本学制的学习费用由公费师范生本人承担。延期学习仍未能取得毕业证,按违约规定处理。设岗县可解除定向就业协议,由培养院校追回所享受的公费师范生教育的所有费用并交纳50%违约金。
十七、全科教师不履行协议怎么处理?
答:全科教师毕业后要严格履行协议,应按照协议规定到协议地从事教育工作,如果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协议规定或没有全部履行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其处理办法:
(一)未按协议到设岗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须按协议规定向协议地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超过缴纳时限,还须支付滞纳金,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解约手续,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备案;故意违约且拒不办理解约手续者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二)全科教师未按协议完成规定服务年限的,根据协议规定须按不足服务年限折算,向协议地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解约手续,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备案;故意违约且拒不办理解约手续者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十八、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履行协议怎么办?
公费培养师范生毕业后,生源地政府如不履行协议,属于生源地政府违约。其处理办法: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行政督导解决;对拒不解决的,将追究生源地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并责成生源地政府履行协议。
十九、全科教师在服务期内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全科教师服务期内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教师周转房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二是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原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三是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和期满后,符合条件者,支持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四是加大对公费师范生专业成长的支持。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十、服务年限期满后,全科教师能否申请调动?
答:可以。全科教师在村小和教学点工作满6年后,城市、县镇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要优先安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工作优秀的全科教师。同时,鼓励全科教师服务期满后继续奉献乡村教育事业,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学名师、教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