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和学校2023—2024学年整体安排,现将2024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寒假放假、轮休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3月1日,3月2日、3日注册报到,3月4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轮休时间
教职工2024年1月29日开始轮休,2月26日正式上班。
(三)特殊岗位轮休时间
学务处、国际交流处、
二、值班值守工作安排
寒假值班工作自2024年1月29日开始。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全天候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单位须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一)总值班室值班
总值班室设在行政楼一楼东侧,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三级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与《
学校总值班电话:
0371-62488666、62601234
安全保卫处电话:
0371-62601110
(二)各单位值班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值班,要明确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在校值班地点、联系电话等;寒假值班表请于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OA填报“节假日值班填报审批表”,不再进行纸质报送。各单位值班期间须做好值班登记,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监察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教学
各单位要保障寒假前后各项工作稳定运行,做好收尾工作。担任冬季学期教学任务的老师,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冬季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完毕;全体
(二)安全管理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重点进行消防、交通、参与集体活动、防盗防电信诈骗、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安全保卫处要牵头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安全大检查,以消防、在建工程、校车、实验室及危化品、食品安全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处要加强人员出入管控,加强校园和园丁公寓的巡逻力度,持续做好“六查一打”专项行动以及信息上报工作。
(三)留校师生管理服务工作
学务处要牵头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安排好学生集中住宿和宿舍值班人员;
(四)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教职工开展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工作,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远离纪律“红线”。
(五)新学期工作谋划
教务处、各学院要进一步落实好春季学期授课任务、教材发放、教室调整等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学务处、住宿书院要密切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做好安全、学业提醒,确保学生按时返校。
(六)后勤教辅服务工作
商管中心安排好假期值班餐厅,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后勤服务中心做好寒假期间暖气及热水供应安排,统筹做好校园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合理规划校内基建工程进度,确保施工安全。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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