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
(一)河南省2023 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现实表现良好。
(二)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河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河南省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性质
(一)学校全称:
(二)学校国标代码:10478
(三)学校性质:河南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凡具有
第六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完成本年度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校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本年度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进行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计划由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学校在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普通类考生(含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
普通类考生(含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豫考普〔2023〕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报到入学
第十四条被录取考生持身份证、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进入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转入学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凡新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要依据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录取信息注册学籍,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七章其他
第十五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
第十六条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本校同一专业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资助等执行同样的政策标准。
学校各专业按《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每生每年4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500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年8000元,
住宿费标准暂定:700元/年/生(六人间无卫生间),800元/年/生(六人间有卫生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学校设立的
(二)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在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四)应征入伍服兵役国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校内其他资助:学校根据在校困难学生情况,设立临时困难救助、生活补贴、寒假返家路费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八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
咨询热线:0394-8592469
电子信箱:zhaoban@zknu.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大道中段6号
邮 编:466001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面向人群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方向 | 备注 |
040201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是 | 否 | 否 | - | 5000 | ||||
040203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否 | 否 | 否 | - | 5000 | ||||
050101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是 | 否 | 否 | - | 4400 | ||||
050201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是 | 否 | 否 | - | 4400 | ||||
070101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是 | 否 | 否 | - | 5000 | ||||
080701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否 | 否 | 否 | - | 5000 | ||||
080801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否 | 否 | 否 | - | 5000 | ||||
080902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否 | 否 | 否 | - | 12000 | ||||
130201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否 | 是 | 否 | - | 8000 | ||||
130206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否 | 是 | 否 | - | 8000 | ||||
130305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否 | 是 | 否 | - | 8000 | ||||
130309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否 | 是 | 否 | - | 8000 | ||||
130502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否 | 是 | 否 | - | 8000 | ||||
030101K | 专升本 | 全日制 | 2 | 否 | 否 | 否 | - | 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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