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等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学校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03;河南省代码:6508。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专升本和专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
第九条 实行“招考分离”原则,学校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和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高职单招计划、专业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公布为准。
第五章 考试办法、考试须知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考试内容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满分为270分。
考试成绩折算公式如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等级A、B、C、D对应折率为90分、75 分、60 分、50分)。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
(二)职业适应性
职业适应性
(三)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
2.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成绩×40%+职业适应性
第十三条 考试须知:
1.打印准考证:报考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的考生,需于4月4日9时至4月7日17时,登录
2.考试时间、内容及形式(详情见准考证)
时间 | 考试形式 |
4月8日 | 文化素质考试 |
职业适应性 |
3.考试地点:
4.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最终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分专业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
2.各专业男女生不限,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入学体检依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3.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
4.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采用他人代收、转收等送达方式。
5.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它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五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需在3月21日9时至3月25日12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申请免试入学的高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高校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
招生咨询热线:0376-3083333 0376-3097777
招生咨询手机:15803975677 15803975877
招生监督电话:0376-3019669
招生办网址:http://zs.xyu.edu.cn/
电子信箱:xyxyzsb@126.com
招生办官方微信:hrxyzsjyb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新七大道西段 邮 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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