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扩招工作。
第二条 高职扩招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高职阶段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条 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498 河南招生代码:6226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督察与评价委员会、相关专业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督察与评价委员会负责对高职扩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高职扩招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下发的文件为准,学校以招生简章或学校网站发布信息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四条 考生报名
1.招生对象: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3.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黄河交通学院官网(http://www.zjtu.edu.cn)进入黄河交通学院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时至11月15日18时。
第十五条 领取准考证
学校依据省招办比对通过报名信息,于11月20日前在学校网站(http://www.zjtu.edu.cn)公示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公示名单中的考生,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11月21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第十六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对高中毕业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部分科目)原始成绩进行录取,对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学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并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录取。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到校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上午10:00—11:40。
第十七条 考生入校时严格按照疫情管控期间的要求,凭近十四天健康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学校,凡参与高职扩招考试工作的教师、学生,均需配戴一次性医疗口罩。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20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所有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2020年省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五条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它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454950
联系电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乘车路线:1.从郑州火车站或焦作火车站乘郑焦城轨火车至武陟站转103路公交至黄河交通学院站下车即到。
2.从郑州汽车新北站乘郑焦公交至黄河交通学院下车即到。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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