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交通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黄河交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教学[2019]4号《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黄河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国标代码:13498;河南省招生代码:6226
第六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学历证书: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在规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生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黄河交通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黄河交通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中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 (西校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东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黄河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人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01 | 环境设计 | 130503 | 4 | 60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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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数字媒体艺术 | 130508 | 4 | 60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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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在专业分和文化分双过线的情况下,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末位考生成绩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进行比较。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2019年艺术类专业学费同普通本科文科专业收费标准,学费15000元/年(2020年如有变化,以实际批复为准),住宿费1100元/年。
第十八条奖励与资助
优秀学生奖励体系: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4、校内设有“黄河前进奖、助学金”,奖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
困难学生资助体系:1、勤工助学:学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特困生可申请勤工助学。2、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
邮编:454950
咨询电话:0391-7666711、7666722
传真:0391-7666722
信访电话:0391-7666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