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报到
(一)新生于2022年9月28日(9:00—18:00)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本须知要求,到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一楼办公室,邮编:530022,电话:0771-5308929
(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在28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周,并提交请假单;连同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发至招生办公室邮箱,邮箱号:gyyz@gxau.edu.cn,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或未及时报备有关情况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其余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单可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
二、交验材料
(一)新生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共青团组织关系:如新生为共青团,请参照新生入学指南第一项(见附件)办理并提交共青团组织关系。
3.本人及家长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即有地址页和本人页,原件交验)。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6张(请在每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班级)。
(二)户口迁移办理: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参照新生入学指南第二项(见附件)办理。(广西区外、南宁市户籍新生不迁移户口关系到学校,需在入学报到时签字确认已了解广西高考政策;广西区内(除南宁市)新生可选择迁入或不迁入。)
三、缴费项目、标准及方式
(一)缴费项目、标准
1.学费:第一、二、三学年免学费,满三学年后按6000元/生.学年收取学费,在读期间收费标准如有改变,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950元/生.学年。
3.教材费:入学后领取教材时,根据所需领取的教材情况缴纳。
4.新生入学体检费:85.6元/人,(另交1寸免冠近照2张)。
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费用待定,以南宁市社保局通知为准(全国统一)(建议参保)
(二)缴费方式:
新生须于通过学校网上缴费平台缴纳住宿费,一律不收取现金,不办理刷卡缴费业务,其中3、4、5项开学后统一通知收费。具体网上缴费操作流程详见入学指南第六项“广西艺术学院附校2022级新生网上缴费须知”。
四、注意事项
(一)办理校园一卡通
新生在办理入学报到时,到新生接待处办理校园卡领取手续。
(二)住宿安排
我校南宁户籍新生可申请校外住宿,“内宿”为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统一管理,“外宿”须满足校外住宿申请条件,为学生自行解决住宿、自我管理。新生在办理入学报到时,“内宿”的学生持缴费回执到宿舍管理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领取宿舍钥匙。
(三)新生出行安全
报到新生可自行乘车到南湖校区。来校途中请注意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乘坐出租车、网约车时要留意其营运资格,提高安全意识,尽量不与陌生人拼载,如遇困难可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联系。保卫处电话:0771-5333091(南湖校区)
五、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正式学籍,其学号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及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其学号同时作废。
六、请各位新生做好入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可登入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网页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zsb.gxau.edu.cn/
招生办公室:0771-5333126、5333134.
广西艺术学院附校网址:https://fz.gxau.edu.cn/
广西艺术学院附校:0771-5308929.
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2022年9月23日
一、如何办理个人共青团组织关系
四年制新生报到时,如是共青团员者,须提交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团中央“智慧团建”网络系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介绍信称谓(抬头):共青团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委员会,转入基层团组织为: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团委。
二、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根据南宁市公安局要求,2022级新生办理南宁市户口需本人亲自到派出所。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监护人需带上与新生的关系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等有效证件)。我校辖区派出所为南宁市公安局星湖派出所,地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3号(距麻村地铁站D口步行30米)。
南宁市户籍的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其他生源地的新生户口由新生本人决定是否迁入。若迁入,必须在入学报到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入户的材料到派出所,逾期不再受理。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能迁入或迁出;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其“姓名、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一)办理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
2、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在广西区内的新生,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共三页);
4、户口在广西区外的新生,提供户口迁移证,要求如下:
(1)迁往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辖区派出所:南宁市公安局星湖派出所;
(2)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迁移证必须是一人一张,加盖户口专用章有效;
(3)迁移证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否则无效;
(4)迁移证上的身份证件编号必须与现持的身份证号码相符;
(5)“以下空白”打在框内空白处;
(6)出生地和籍贯栏不能留空或只填“省(区)”,要具体到“省(区)市(县)”;
(7)户口迁移证上各项须为机器打印,如户口迁移证打印不清晰,可在打印不清晰项目旁手写并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8)迁移原因一栏填写:大中专生招生;
(9)年满16周岁还未办理身份证的,须在户口迁移证的备注栏写明“未办理身份证”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10)与户主关系一栏应为:本人、持证人或者户主;
(11)迁移证左上方要注明户口性质,或者表格里原住址一栏结尾处要注明“城镇”或“乡村”。
(12)婚姻状况一栏不能为空。
(二)如有不详之处,可咨询学校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5305592,联系人: 沈老师。
三、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的主要内容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二)申请与评定流程。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须通过全国信息系统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审核结果在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免学费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免学费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字确认。
四、国家助学金政策
(一)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中,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下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涉农专业范围,为教育部 2010 年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10〕4 号)中,农林牧渔类所有 32 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 3 个专业。农林牧渔类 32 个专业具体包括: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 业生产与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蚕桑生产与经营、中草药种植、棉花加工与检验、烟草生产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木材加工、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特种动物 养殖、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生态养殖、航海捕捞、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业与农村用水、农村环境监测、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
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 11 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 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我区纳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有 29 个县,分别为: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田阳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天等县、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 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 3000 元,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 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 1000 元,用于资助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2.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向就读学校提交;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4.将审批后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的,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学生资助卡等一般银行储蓄卡中。
学生资助管理咨询热线:0771-5308929。
五、校外住宿申请
(一)申请校外住宿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家住南宁市区内,确需回家住宿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宿舍集体生活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证明);
(二)学生外宿申请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1.《广西艺术学院附校学生外宿走读申请表》一式1份、《广西艺术学院附校学生外宿走读协议书》一式2份。
2.《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外宿走读协议书》须附上家长(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家长(监护人)须在复印件上清晰签署本人完整姓名,同时将以下承诺内容抄附(“本人对《广西艺术学院附校学生外宿走读协议书》全部内容条款已经细读知晓,个人作为外宿申请者家长对提供授权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谨以此复印件证明同意我的孩子***就读期间在校外自行安排住宿、与父母同住。*年*月*日”)。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附上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与父母同住者在情况说明中须写明住址,并须父母本人签名。
4.表格信息须全部填写完整
学生科咨询热线:0771-5308929。
六、广西艺术学院附校2022级新生网上缴费须知
温馨提示:
新生入学报到不设置现场缴费点,不收现金、不刷卡。
财务处咨询电话:0771-5330459
学生缴费可通过以下两种缴费方法中的其中一种进行网上缴费。操作流程如下:
学生缴费方法一
(推荐)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微信缴费流程
第一步:用微信和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生缴费网址
第二步:输入学生学号(学号开学报到时现场告知)+密码进行登录,密码默认6个6,登录请修改密码。
第三步:点击“待缴学费”。
第四步:选择“微信支付”去支付。
注意:支付金额较大时,建议先把银行卡上的款转入微信零钱(单笔支持转发5万),然后选择“从零钱支付”可以实现一笔缴清学费。
第五步:缴费成功后,可点击“缴费明细”查看缴费记录。
学生缴费方法二
第一步:在电脑上登录http://fzjf.gxau.edu.cn/
第二步:使用学生学号(学号开学报到时现场告知)+密码登录,初始密码为密码默认6个6,登录请修改密码。
第三步:点“待缴学费”标签,然后进行网上缴费。
第四步:选择“微信支付”去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以在“缴费明细”查看缴费记录。
注意:选择“微信支付”时,在支付环节会自动生成二维码,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就可完成支付。
七、中职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此项收费标准待定/人/年,为建议参保项目,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政府将全日制中职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医疗及安全,参保学生可享受普通门诊(含校内医疗机构及市内二甲以上医院)、意外伤害、大病门诊及住院治疗等医疗保险待遇。一般情况下,在校内就医所发生的费用个人不需支付,经学校医务所批准(急诊除外)外出就医费用按比例报销。
八、如何办理校园一卡通
(一)功能简介及领取方式
校园一卡通系统是以校园卡(IC卡)为信息载体,具有食堂消费、超市消费、宿舍热水消费、电单车充值等消费功能,具有图书借阅、教室门禁、宿舍门禁管理等身份授权功能的电子卡片。校园卡限学生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倒卖给他人使用。校园卡丢失后,请立即到校园一卡通服务窗口进行挂失。学校将统一为新生免费办理首张校园卡(校园卡丢失或损坏,重新补办校园卡需交制卡费30.00元/张)。2022级新生到校报到时,按入学报到流程到附校新生接待处签字领取。
(二)校园卡充值方式
持卡人除了到一卡通服务窗口进行现金充值以外,还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快速充值,为避免窗口充值排队浪费持卡人宝贵时间,我们建议大家通过支付宝自助充值。
1.支付宝自助充值
操作步骤:打开支付宝客户端 → 校园→ 充一卡通 → 新卡充值(绑定校园卡),选择校园卡充值→充值成功后在校园卡查询机刷卡领取充值金额。
2.窗口人工现金充值
各校区校园一卡通服务窗口使用现金充值。(注意:新生入学期间,办理校园一卡通业务人员较多,建议大家通过支付宝自助充值)
(三)校园一卡通各校区服务窗口地址及电话
南湖校区校园一卡通服务窗口:7号学生宿舍1楼,电话:0771-5333244;
学校一卡通管理部,服务电话:0771-5587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