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华 大 学
关于做好2024年部分核类普通本科专业
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工业企业(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4年部分核类普通本科专业单独招生(以下简称核类单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报名
考生向所在核工业企业(单位)报名,由核工业企业(单位)推荐并审核报名资格,学校不接受个人报名。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面向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省(自治区)核工业系统的生产企业和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以下简称核工业企业(单位)]优秀青年和高中毕业生招生。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在推荐报考的核工业企业(单位)所在省(自治区)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并通过招生考试报名审核。
2.考生须与核工业企业(单位)沟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考生科类仅限理工类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必须选考物理。
(三)招生计划
面向湖南、四川、陕西、甘肃及新疆5省(自治区)计划招生,招生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四年,外语语种为英语,招生科类为理工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必须选考物理。招生专业6个,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计划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理工 | 4 | 30 |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 理工 | 4 | 20 |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 理工 | 4 | 20 |
资源勘查工程 | 理工 | 4 | 10 |
矿物资源工程 | 理工 | 4 | 10 |
矿物加工工程 | 理工 | 4 | 10 |
注:分省计划以生源数量、质量确定。其中资源勘查工程、矿物资源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三专业单招主要面向铀矿的勘查、开采、提炼等方向。
二、资格审查
核类单招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推荐考生的核工业企业(单位)负责。
(一)初审及公示
由推荐考生报名的核工业企业(单位)人事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初审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报名企业单位纪委和南华大学纪委(0734-8578027、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0734-8282553)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通过初审。
(二)复审
推荐考生报名的核工业企业(单位)负责人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三)提交材料
核工业企业(单位)将通过复审的考生材料统一寄送给南华大学招生处。寄送材料包括:
1.南华大学2024年部分核类专业单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
2.核工业企业(单位)优秀青年报考我校,须由核工业企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劳动合同证明;高中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考生与核工业企业(单位)职工(考生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若户口簿不能直接证实直系亲属关系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上述复印件及佐证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南华大学核类专业单招考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2)。
5.南华大学2024年部分核类专业单招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须A3尺寸打印;报名信息汇总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
6.南华大学2024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资格审查信息表(见附件5)。
7.核工业企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考生资格审查的程序、公示情况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无独立人事管理权或纪检监察部门的报名推荐单位,须报上级主管企业(单位)人事部门或纪委监察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1-4项材料由考生本人提交给核工业企业(单位);5-7项材料由核工业企业(单位)统一汇总。请核工业企业(单位)将上述1-7项材料于3月29日18:00前(以快递单查询的寄出时间为准)以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统一寄送至南华大学招生处(请备注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报名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考生,视为核工业企业(单位)放弃推荐。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招生处;唐老师0734-8282553。单位汇总电子报名材料发送工作邮箱2007001084@usc.edu.cn。
三、复核及公示
1.南华大学成立由招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材料复核组,对核工业企业(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报学校核类单招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2.未经核工业企业(单位)审核推荐,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工作要求提供材料,未经核工业企业(单位)公示,复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w.usc.edu.cn)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取得南华大学2024年核类单招考试资格。
四、现场确认
4月13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现场报名缴费确认,并领取《南华大学2024年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准考证》,具体报名地点及相关事项安排将通过南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发布。
五、考试科目、命题及时间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英语(不测试听力)、物理。
2.命题、制卷、评卷
命题、制卷、评卷工作由政府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命题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说明》的要求执行。考试科目时量、分值分别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量(分钟) | 科目分值(分) |
语文 | 150 | 150 |
数学(理) | 120 | 150 |
英语 | 90 | 120 |
物理 | 75 | 100 |
各科文化成绩用卷面原始分呈现。文化成绩总分值为520分。
3.考试地点、时间安排
4月14日-15日,考试日期如因不可抗因素需要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南华大学2024年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 科目 | 时间 | 考试地点 |
4月14日 | 语文 | 9:00—11:30 | 南华大学 |
数学 | 15:00—17:00 | 南华大学 | |
4月15日 | 英语 | 9:00—10:30 | 南华大学 |
物理 | 11:00—12:15 | 南华大学 |
考试组织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严格考试和试卷保密管理。
六、录取工作
1.公布成绩
评卷结束后一周左右,向社会公布分省录取控制线、拟录取考生名单。学校招生处将考生成绩、招生专业计划等报送各核工业企业(单位)。
2.录取
公布成绩后一周左右,核工业企业(单位)须将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报送我校,我校将依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录取专业一经确定后,不得再变更。学校通过省级招考行政部门按政策办理录取手续。具有我校核类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取得我校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七、培养和就业
学校根据核工业企业(单位)的需求,结合学生自身的特点,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后按该生定向就业协议单位派遣就业,该生和就业协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八、工作要求
1.核类单招考试是国家选拔考试,请核工业企业(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考生报名推荐、资格审查工作。
2. 核类单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推荐考生报名的核工业企业(单位)负责,按“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若核工业企业(单位)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因审查不严、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严重影响,学校将取消下一个年度该企业(单位)的推荐资格。
3.对报名工作人员或考生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4.推荐考生的核工业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未按工作时限及要求报送材料导致考生不能报考的,一切后果由核工业企业(单位)负责。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华大学招生处
联系人:唐云波刘振中
咨询电话:0734-8282553 传真:0734-8282553
电子邮箱:2007001084@usc.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编:421001
附件:
3.南华大学2024年部分核类专业单招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另附Excel格式)
4.《南华大学2024年部分核类专业单招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填写说明
南华大学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