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坚定扎根京华大地,服务民生福祉,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围绕自身办学特色服务新阶段首都发展战略和城市发展定位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设有劳动经济
- 师资力量 -

学校现有教职工276人,专业课
- 办学实力 -
2010年
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院校
2014年
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并获得“优秀”
2015年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获批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第二主持单位
2016年
启动北京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改革试验
2017年
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2019年
入选国家“双高”专业群建设院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入选第一批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团队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
2020年
学校牵头组建的北京
2021年
2022年
获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
2023年
北京市特色高水平学校验收优秀;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谋实招、促创新分类提升计划”一等奖、“补短板、强效能分类提升计划”一等奖;
- 招生计划 -
学校代码:1127

报考专业注意事项:
考生身体情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专业要求。
1.报考
2.报考
- 专业介绍 -
本专业主要为
本专业注重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的综合培养,本专业学生不仅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还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专业是以全体人民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劳动就业权益保障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民生专业。本专业主要面向
本专业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面向
猎头顾问方向
主要从事猎头顾问、中高级人才寻访、职业指导与咨询、
本专业立足京华大地,服务民生福祉,面向智慧健康养老行业的照护、社工、康复、
本专业立足京华大地,服务民生福祉,面向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临床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熟练掌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思想政治理论、幼儿发展、幼儿保育和教育等知识,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具备较强的保教能力及课程设计与实施、班级建设与管理、数字化教育技术应用、终身学习等能力,具有教育情怀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
燃气方向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现代安全理念和良好职业素养,具有扎实的城市公用设备设施安全运行与维护、事故应急救援处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专业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服务北京城市公共设施
通用机电方向
本专业面向首都大、中型企业,培养掌握机电专业知识与技术技能,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从事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变配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机械设备装调及机械零件加工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航天装备方向
本专业与北京中科航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专业化航天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产业学院,面向航天智能装备行业的机械设备装配、机床操作、机电设备运行和维护等岗位群,培养掌握电工技能、数字化装配、数字化加工等技术技能,具备从事航天智能装备电气设备装配与调试、电子线路安装与调试、总装总调和数字化智能制造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综合素质优良,掌握
物联网应用
本专业面向软件和信息技术
本专业面向首都四个中心定位,服务首都高精尖产业领域、国家航天科技领域,聚焦
- 校园环境 -

- 学生活动 -

温馨和谐的校园生活,让学生在紧张的学习中也同样感受到快乐,学生们可以在这里尽情发挥自己的特长。
- 发展路径 -
升学本科
每个专业15%的优秀毕业生可参加北京市组织的专升本考试,成绩优异者可升入我校对接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校园入伍
符合当年征兵条件的学生,可在学校自愿报名参军并享受征兵优遇政策;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升入我校对接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 就业质量 -

- 报考须知 -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2-26日
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北京市2024年高考报名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均可报名参加高职自主招生。
2.艺术类、
(二)报考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自主招生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
2.报名时请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拍照及扫描均可。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
3.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本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步选拔流程,不合格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登录报名平台报考
(1)登录“
(2)搜索微信公众号“劳职招生”点击“报劳职”进行报名。
(3)搜索微信小程序“劳职招生”进行报名。
(四)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普通高中学籍考生须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可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下载)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
3.中专生、职高生、技校生须提供中职阶段学籍卡(须加盖学校公章)。
4.证书材料:提供综合评价及奖励加分涉及的相关证书材料(同类证书只需提供最高等级),作为综合评价、奖励加分评定的参考依据。
5.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明。
上述材料请保管好原件,入学后以待备查
成绩评定
2024年自主招生总成绩由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和奖励加分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500分。
(一)综合评价:满分150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综合评价成绩计150分
(1)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和外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均合格且无不良记录者。
(2)三校(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学籍卡中语文、数学和外语最后一次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70分及以上者。
(3)高中(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者。
(4)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等称号者。
(5)退役士兵。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综合评价成绩计100分
(1)三校(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学籍卡中语文、数学和外语最后一次成绩其中两门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70分及以上者。
(2)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奖学金者。
(3)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等称号者。
(4)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含)以上者。
3.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可提供综合素质报告册或者学籍卡且无不良记录的考生,综合评价成绩计50分。
(二)面试:满分300分,及格分180分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主要以考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沟通能力等方面为主,考官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180分)不具备录取资格。
(三)奖励加分:满分50分
考生根据下表加分条件获得奖励加分。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以政治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合格为前提,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有突出专业技能的考生优先录取。所有专业不设男女录取比例。
2.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计划招满专业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分数相同时,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排名先后进行录取。
3.招生专业在招收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志愿报名的考生;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不足学校规定的开班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转至其他专业录取。
4.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180分及以上者才具备录取资格。
5.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2024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4年高考。
6.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二)户籍政策
1.农户招生计划占总招生计划的50%。
2.农村户籍考生享受奖励加分。

录取及报到
1.录取公布
自主招生录取由学校预录取、社会公示、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批、正式录取等环节组成。录取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劳职招生”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查询,学校将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 新生报到
学校有南、北两个校区,根据各专业课程设置及实训室的配备情况,上课校区两校区统一安排,详见《
3.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高职各专业学费均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2.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900元-1200元。
(二)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学年补助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学年补助2800元。
(4)退役士兵助学金:退役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3300元。
2.学校资助
(1)基本奖学金:一等优秀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优秀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三等优秀奖学金每人每学年300元;奋进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勤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元。
(2)特殊奖学金:对于报考
3.其他资助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 日程安排 -

以上内容以北京市教委批复为准!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10-64941605、010-64941527、010-64941610
学校网址:www.bvclss.cn
学校招生网址:www.bvclss.cn/pc/zs/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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