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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 来源:福建警察学院 2521

福建警察学院(国家代码:11495)

福建警察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公安、司法警察为主的全日制警察本科院校。2007年5月,由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

一、福建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表

(一)公安类专业各设区市招生计划(本科提前批,需要政审面试)

地区

人数

专业

计划数

福州

厦门

漳州

泉州

莆田

三明

南平

龙岩

宁德

平潭

550

126

79

66

78

40

32

47

41

35

6

合计

合 计

550

495

55

114

12

71

8

59

7

71

7

35

5

29

3

41

6

38

3

32

3

5

1

小 计

122

103

19

24

4

16

3

12

2

12

2

8

2

6

0

8

3

9

1

7

1

1

1

侦查学

46

39

7

8

1

6

1

5

1

6

1

3

1

4

0

2

1

3

0

2

0

0

1

治安学

61

52

9

13

2

8

1

6

1

5

1

4

1

2

0

4

1

5

1

4

1

1

0

警务指挥与战术

15

12

3

3

1

2

1

1

0

1

0

1

0

0

0

2

1

1

0

1

0

0

0

小 计

428

392

36

90

8

55

5

47

5

59

5

27

3

23

3

33

3

29

2

25

2

4

0

侦查学

104

96

8

21

2

13

1

12

1

13

1

7

1

10

1

6

1

7

0

6

0

1

0

经济犯罪侦查

50

45

5

11

1

7

2

5

1

6

1

3

0

2

0

2

0

4

0

4

0

1

0

治安学

139

128

11

31

2

20

1

15

1

15

2

9

1

5

1

13

1

11

1

8

1

1

0

刑事科学技术

100

90

10

19

2

11

1

11

1

22

1

7

1

5

1

4

1

5

1

5

1

1

0

警务指挥与战术

35

33

2

8

1

4

0

4

1

3

0

1

0

1

0

8

0

2

0

2

0

0

0

(二)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计划(本科提前批,需要政审面试)

计划数

150

135

15

监狱学(文)

50

45

5

监狱学(理)

100

90

10

(三)普通类专业招生计划(本科二批,无需政审面试)

计划数

文史

理工

500

224

276

240

144

96

行政管理

160

80

80

信息安全

100

/

100

二、报考程序

(一)公安、司法警察类专业

【报名】只需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提前批常规第一志愿填报我院,无需另外报名。请关注考试院提前批填报志愿时间。

【政审】面试前做好政审,并在面试时将政审好的政审表带到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时间在7月1日—7月3日。

【体测】面试合格考生,面试后即参加体测,不合格考生不参加体测。

(二)普通类专业

【报名】本二批志愿填报我院。普通类专业不需要政审、面试与体能测试。

三、录取原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公安、司法警察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我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在政治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投档分数由高至低排序录取(其中公安类专业按各设区市排序)。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三)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我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录取规定。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四)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四、公安、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要求

(一)政治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并经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合格。

(二)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三)身体要求:

1.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鸡胸、驼背;无纹身、少白头;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静脉曲张;无腋臭,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3.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嗅觉灵敏,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4.肝功能要求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

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

(四)体能条件:连续参加下列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男子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女子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10米×4往返跑

≤11〞6

10米×4往返跑

≤12〞6

1000米跑

≤4′35〞

800米跑

≤4′30〞

立定跳远

≥2.2米

立定跳远

≥1.5米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政治审查、面试与体能测试

根据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在招收公安、司法警察类本科专业考生时,须经过政治审查和面试、体能测试。

(一)参加对象

本科提前批报考我院公安、司法警察类专业的线上考生:公安类专业按各设区市男、女和文、理招生计划的3倍数;司法警察类专业按全省男、女和文、理招生计划的3倍数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通知考生面试。

(二)地点和时间

1.面试体测地点: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2.面试体测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3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处理。每天工作时间:上午7:00—11:30,下午14:45—18:00。

各设区市考生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安排表

时 间

面 试 对 象

7月1日

福州、泉州、宁德、平潭的考生

7月2日

厦门、漳州、莆田的考生

7月3日

三明、南平、龙岩的考生

(三)面试体测所需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经政审的《政审表》、③1寸正面免冠照片;④运动鞋、运动服;⑤填表用笔;⑥招生面试体测费100元。

(四)程序和流程

招生面试体测工作按报名填表→身份审验→缴费→面试→体能测试顺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面试一次,不得重复面试。考生对面试、体能测试有异议,应当日向现场投诉组提出申诉,次日申诉无效。具体方法如下:

1.报名填表: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场,填写面试表并张贴照片;

2.身份审验:由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并验收经政审的《政审表》;

3.交面试费100元;

4.面试:考生根据分组持身份证、准考证,由工作人员带至指定地点参加各项面试。面试结论不合格者,不参加体能测试。

5.体能测试:考生面试合格后,就近等候工作人员安排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地点在祖杭馆及田径场。每位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在当天连续完成三项测试,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测试前提出缓测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缓测。每项体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试结果。三个项目只要一项不达标准则定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五)结果查询

面试体测合格考生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考生可通过姓名、准考证号查询。

(六)注意事项

1.政审:

参加我院面试体测考生,须事先主动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政审,经政审的《政审表》由考生带到面试点。

政审步骤通常为: ①考生填写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正面内容,到辖区派出所找片区民警签署意见;②辖区派出所领导签署意见,盖单位章确认;③到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签署意见,盖章确认并密封。

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协助、配合。由于需要两地公安机关的政审意见,异地参加高考考生应尽早参加政审。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可从我院招生网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也可向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索取,注意区分《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军队院校政审表》。

2.面试不做肝功能检查,无需空腹;因所需时间长,可携带水与点心。

3.面试体测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

4.注意文明行为,不随地丢弃垃圾,不破坏公物,爱护花草树木。

5.随时关注我院招生网、手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

友情提醒:公安、司法警察类志愿填报时应将我院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院校及专业代码参阅《福建招生资讯2016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行政管理专业学费5200元/学年,监狱学、法学、信息安全专业学费4800元/学年(闽价费〔2014〕183号)。

(二)住宿费:学生公寓按住宿条件分为900元/年、800元/年和500元/年三种;

(三)代办费:4100元,其中警用制式用品费3500元、第一年教材费500元、新生入学复检费100元(代办费多退少补)。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七、在校管理与毕业待遇

(一)各专业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学员标志,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二)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颁发福建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经我省有关厅局研究决定,从2016年起,公安专业实行按设区市定向招生、并与公安机关招警相衔接的招录政策。其它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近几年录取分数线

年 份

提前批(公安类)

提前批(司法警察类)

本二批(普通类)

文科男

文科女

理科男

理科女

文科男

文科女

理科男

理科女

文 科

理 科

2013

431

510

442

492

431

504

442

489

488

472

2014

501

553

428

491

498

551

428

490

533

466

2015

512

547

456

523

472

544

453

521

523

493

九、专业简介

专业

专业核心课程

适合岗位

侦查学

侦查学原理、犯罪现场勘查、数据库与犯罪信息、法医学、刑事技术、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案件侦查、侦查讯问、擒拿格斗、射击、驾驶与警械武器使用等。

各级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基层所队及其他政法保卫部门。

经济犯罪侦查

侦查学、司法会计、涉税犯罪案件侦查、金融犯罪案件侦查、商业犯罪案件侦查(含公司企业犯罪案件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查)等。

各级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基层所队以及检察机关、工商、税务等经济执法部门

治安学

治安管理学、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消防管理、涉外警务、擒拿格斗、射击、驾驶与警械武器使用等。

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基层所队及其他政法保卫部门。

刑事科学技术

侦查学、犯罪现场勘查、摄影摄像技术、公安图像技术、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及特殊痕迹检验、枪弹痕迹学、文件检验学、法医学、微量物证与毒物检验等。

各级公安机关侦查技术部门、基层所队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警务指挥与战术

侦查学、刑事技术、治安管理学、警察战术学、警察作战指挥学、警察指挥自动化、警察谋略学、警察参谋工作业务、反恐学、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游泳、攀爬越障、驾驶、擒拿格斗、射击、警械武器使用与器材保障等。

各级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教育训练,公安各级指挥中心部门,基层所队及边防和其他政法保卫部门。

监狱学

监狱学基础理论论、刑法、刑事诉讼法、刑罚学、狱政管理学、罪犯教育学、罪犯心理学、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狱内侦查学、监狱信息管理、毒品预防与戒毒康复、罪犯劳动与组织管理等。

监狱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戒毒矫正机构。

法 学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国家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工作。

行政管理

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组织行为学、公共关系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务员制度、市政管理学等。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管理和研究工作。

信息安全

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网络安全综合实训、数据存储与恢复技术、信息安全标准与法律法规、电子数据勘查取证与鉴定技术、网络安全与入侵防范技术、电子取证与鉴定模拟实训、软件安全、信息安全评估等。

各类信息安全系统、计算机安全系统管理工作、数据恢复、取证工作,IT领域计算机应用工作。

九、咨询联系

学院网址:http://www.fjpsc.edu.cn

招生网址:http://210.34.112.99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邮编350007)

咨询电话:0591-83532647、83532691

招办电话:83463987 招办邮箱:fjjyzsb@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421360 邮箱fjjcxyjw@163.com

微信公众号:fjjcxy1949手机网站:

本简章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若有变动,以《福建省201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为准。

欢迎报考福建警察学院

福建警察学院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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