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大学
2024年提前招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简章》等规定,我校对普通类考生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为公平、公正、规范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制定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如下。
一、考核方式
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信息,根据评分规则,在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集体评议,客观赋分。实行回避制度,接受上级和社会监督。
二、评分规则
(一)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与生涯规划五个方面进行集体评议评分,每个方面满分10分,总分50分。综合评价分数由基础分加评议分组成,每个方面的基础分为5分,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和我校申请条件考生赋予基础总分25分。评议总分25分,依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按照《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进行集体评议、系统记分;受到处分学生思想品德为0分。
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
提前招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
评议项目 | 观测点 | 评分标准 |
思想品德 | 受到处分,思想品德计0分 | |
基础分 | 5分 | |
担任班干部、课代表和学生会、团委、社团学生干部之一 | 只计1分 | |
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学业、体育、艺术、实践之外的获奖) | 校级1分、市县级2分 省级3分、国家级4分 | |
学业水平 | 基础分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8门合格) | 5 |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9门合格 | 6 | |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合格 | 7 | |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获市级及以上奖项 | 市县级1分、省级2分 国家级3分 | |
身心健康 | 基础分 | 5 |
体质健康测试体质等级 | 优秀2、良好1 | |
校级以上体育竞赛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 校级1分、市县级2分、省级及以上或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3分 | |
艺术修养 | 基础分 | 5 |
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获校级以上奖项、艺术考级5级及以上 | 校级1分、市县级或艺术考级达5级及以上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 |
社会实践 与生涯规划 | 基础分 | 5 |
科技(发明创新)竞赛获市级及上奖项、获得专利 | 市县级1分 省级以上或专利3分 | |
研究性学习在小组内角色 校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次数 | 主持人和小组长2分 或2次以上2分、1次1分 |
备注:竞赛获奖项目纳入评议的范围参照江苏教育发布公布的2022-2025学年全国和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执行。
(二)评议项目采取基础分加评议累加分计算。
(三)评议项目中获得的荣誉奖励或市级及以上奖项存在多个,按照最高等级的荣誉奖励或奖项记分,只计1项(次)。
本办法由苏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