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坚实宽厚的艺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创作实践能力, 掌握本学科前沿的发展方向,具有独立承担和完成本专业的课题研究、论文写作与创作能力, 能胜任高校和艺术研究部门教学、
二、招生类型及学制
学位类型 | 培养类型 | 说明 |
学术型 | 非 | 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脱产学习。 |
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非脱产学习。 | ||
专业型 | 非 | 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脱产学习。 |
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非脱产学习。 |
三、 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93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留学生和台、港、澳
四、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当年新生报到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算到博士入学之日止)并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用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具有正高及以上职称;
B、曾在历届全国
C、取得硕士学位课程班合格结业证书。
同等学力者须加试覆盖本专业研究方向理论知识和思想政治理论两门科目。
(三)国外学位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四)有两位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现已在读的博士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专业初审相结合。
(二)报名网址:http://yjszs.caa.edu.cn/#/student/login (选择博士招生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留学生了解详情请登陆国际
(三)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4月10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予补报(网上报名需提交报名资料)。
(四)报考费:
报考费:200元/生,支付后一律不退。在报名结束前,未进行网上支付或支付未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
六、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期间,请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资格材料。报名资料包含报名资格材料和专业初审材料。在此期间,考生可以随时上传、修改未提交的专业初审材料,逾期一律不能再修改和上传。
(一)报名资格材料
(1)填写完整的《
(2)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4);
(3)二代身份证照片;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
(5)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士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
同等学力者还须提供下列材料其中之一:①硕士学位课程班结业证书复印件;②正高职称以上证书复印件;③历届全国
(二)专业初审材料
(1)硕士课程成绩单;
(2)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论文目录及摘要);
(3)
(4)专业学术刊物上(含省级以上论文研讨会)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1-2篇;
(5)具有代表性的创作作品(不同作品照片5-8张)或代表性获奖证书以及著作(封面及目录)等能代表个人学术专业水平的材料。
(三)提交方式
报名资格材料和专业初审材料均通过我校博士招生系统网上提交,2024年起我校不接收邮寄纸质材料。
七、专业初审
我校博士生招生考试实行专业初审制。
考生报名缴费后,须按要求提交专业初审资料。学校对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和专业初审,原则上按研究方向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确定进入专业研究能力考试的考生名单。
初审合格名单和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将于2024年4月15日左右在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承诺所提交报考资料均真实有效。学校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八、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请于2024年4月23日开始在
九、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初试、复试)2024年4月25日—27日;28日(同等学力加试)。
(二)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见附件1,附件2)。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见《
(二)拟录取为(
(三)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后由我校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并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十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
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24000元/学年(最终以发改委核准为准)。
十二、培养与就业
(一)录取的学生于2024年9月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我校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达到相关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可以申请授予学位证书。申请授予博士学位须符合《
(三)(
(四)(非
十三、其他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招生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我校保留因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招生考试方案的权利。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不遵守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应承担相应后果。
(三)考生诚信报考,如实提交资料,承诺所提交报考资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四)本简章由
十四、招生学科、招生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导师、考试科目、参考用书(见附件1,附件2)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邮 编:310002;电话:0571-87164629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专家推荐书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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