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鄂教职成〔2019〕2号)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
学校国标代码:13239
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366号
邮政编码:430073
第六条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学校类型:普通本专科教育的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七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
第十一条2019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9个,总计划388人,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总数 | 其中:脱产学习 | 其中:弹性学制 |
610201 | 67 | 0 | 67 | |
通信技术 | 610301 | 58 | 0 | 58 |
630302 | 40 | 0 | 40 | |
国际 | 630501 | 19 | 0 | 19 |
630701 | 20 | 0 | 20 | |
630903 | 20 | 0 | 20 | |
560302 | 60 | 0 | 60 | |
590202 | 39 | 0 | 39 | |
540301 | 65 | 0 | 65 |
学校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和不同学习形式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学校录取人数不突破总计划。
第十二条高职扩招招收学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在校和弹性学制两种,全日制在校需考生完全脱产住读,学校提供宿舍,各项要求与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一致。弹性学制考生学校不提供宿舍,上课时间根据实际由学校统筹安排,最终学习时限不超过6年。总学时数不少于2500学时。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9〕15号)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11月15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本轮高职扩招体检安排在考试后进行。参加考试生源充足时,我校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依录取规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考试生源不足时,通知所有参考人员体检。体检医院为学院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体检收费标准按体检医院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已参加了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这次体检。
第五章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六条此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专业技能知识
第十八条根据国
第十九条11月26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12月20号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收费标准 |
1 | 弹性学制 | 8000元/年 | |
2 | 通信技术 | 弹性学制 | 8000元/年 |
3 | 弹性学制 | 8000元/年 | |
4 | 国际 | 弹性学制 | 8000元/年 |
5 | 弹性学制 | 8000元/年 | |
6 | 弹性学制 | 8000元/年 | |
7 | 弹性学制 | 8000元/年 | |
8 | 弹性学制 | 8000元/年 | |
9 | 弹性学制 | 8000元/年 |
学生学费不论学习时限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
注:1、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2、各专业实际收费按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高职扩招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学校扩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学校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194571;027-87195620;17786423247;17786433247;17786443247;17786573247;18186613247
学校网址:http://www.witp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witpt.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366号
邮政编码:430073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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