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严格规范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和相关文件精神,
一、学院基本情况
二、专业介绍
三、报考条件
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招生专业
1.2021年我院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学制四年,学费18000元/年(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为准)。
2.2021年我院艺术类专业在各招生省份认可各省(市、区)的艺术联考成绩,我院不组织单独的校考。
3、我院在湖南省的最终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具体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计划 | 拟招生省份 |
130502 | 30 | 湖南 | |
130503 | 30 | ||
130504 | 30 | ||
130401 | 25 | ||
合计 |
| 115 |
|
五、录取原则
1.我院2021年没有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的校考。考生报考我院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2.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院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湖南省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专业/专业满分+40×文化/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专业。
3.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4.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入学复查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1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与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邮政编码:411201
办公电话:0731-58290670
咨询电话:0731-58273804 58273805 58273808 58273839
本科招生网:http://xxzs.hnust.edu.cn/
电子邮箱:zsb@hn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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