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
学校代码:13075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历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
学校简介: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报考省级艺术类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合格。
三、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专业考试类型 | 专业计划类型 | 省统考科类 | 省统考子科类 |
本科 | 四年 | 校考 | 不做分省计划 | |||
本科 | 五年 | 校考 | 不做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校考 | 不做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校考 | 不做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书法类 | 书法类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表(导)演类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表(导)演类 | 服装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表(导)演类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音乐类 | ||
本科 | 四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音乐类 | ||
本科 | 四年 | 无 | 分省计划 | 无省统考类要求,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 ||
本科 | 四年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分省计划 | ||||
本科 | 四年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书法类 | 书法类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VR艺术)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表(导)演类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音乐类 | ||
专科 | 三年 | 省级统考 | 分省计划 | 音乐类 | ||
2024年
其它本专科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生源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详见学校网站(http://www.hbafa.edu.cn)本专科填报信息一览表。
四、艺术类专业校考信息
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hbafa.edu.cn)发布的校考报考须知、考试大纲、考试时间安排等公告信息。
五、往年录取控制分数线
详见学校网站(http://www.hbafa.edu.cn)历年分数线。
六、收费标准
1.本科学费:30000元/年/生
2.
3.专科学费:24000元/年/生
4.住宿费:3200元/年/生
七、招生录取办法
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份规则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办法执行。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其它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专业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
校考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1.
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破格录取考生校考成绩同分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
(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投档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三)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
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统一排名,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生源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或
九、助学体系
1.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200--4400元;
4.学校设有
5.学校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学校网址:http://www.hbafa.edu.cn
咨询电话:0311-88596153 8865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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