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 号)以及吉林省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专业志愿设置。我校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报名表中若未勾选调剂志愿,则视为考生放弃调剂资格。调剂志愿需符合调剂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条件要求。
(三)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毕业成绩单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录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80人,具体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招生人数 | 修业年限 | 学费 |
1 | 40 人 | 二年 | 4600/年 | ||
2 | 40 人 | 二年 | 4600/年 |
说明:1、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
三、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 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2019-2021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 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需在中国高等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最新版进行查询。)
(四)体检标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规定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应在 2022年7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报名
1.本人签字确认的《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同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海外毕业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
5.
6.本科期间研究成果、奖学金、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佐证材料。
注: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生成 JPG 格式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大小控制在 50M 以内, 命名为“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并以压缩包形式发入指定邮箱。其中单个扫描件以“姓名+报考专业+材料名称”命名,内容务必清晰完整。材料报备不全、不实或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学校在 2022年 8 月1 日至3 日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相关材料,请考生于 2022年 8 月4日到
六、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
(一)考试形式
2022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我校将采取网络远程考核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
1.大学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者,外语水平考核予以免试:
(1)
(2)
2.专业能力水平
面试内容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面试时间为 10 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2022年 8月 6 日—7 日。
(四)考试程序
1.8月10日在
2.面试时间为 10 分钟,到 9 分钟时记时员会提醒考生距答辩结束还有 1 分钟,到 10 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辩。
3.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考生答辩情况,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4.考官评分结束后,由记分员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5.记分员将评分表汇总、复核,填写《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表》。
6.面试工作结束后,考生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七、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报名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
2.《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
6.
7.本科期间研究成果、奖学金、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佐证材料原件。
八、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凡通过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学制两年,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考试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视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学校考核工作如有调整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2-63083055 63086679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c.jlict.edu.cn/zs/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邮编 132022)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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