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www.chsi.com.cn 2009年4月份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按学校办学类型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通本科院校(共770所);第二部分是普通高职院校(共1207所);第三部分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共318所);第四部分是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85个)。以上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校。2008年我院在全国三百多所独立学院中率先成功转设为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由第三部分升为第一部分院校。吉林省原有普通高校45所,独立学院11所,我院成功转设后,成为吉林省的第46所普通高校。我院属于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都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颁发。新生录取、在校生就读、毕业生就业、升学等待遇均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完全相同。这说明我院以后将站在普通高校的指标平台上发展,也反映出我院办学实力及品牌效应的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