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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 来源: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1498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6209

【学校地址】

西固东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西固西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539号

兰州新区校区:兰州新区贺兰山大道北段1169号

【办学类型】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层次】职业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办学历史】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坐落在中国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美丽的黄河之滨——金城兰州。学校与新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炼油厂和第一座化学工业基地相伴而生,办学历史可追溯到创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以及兰炼职工大学、兰化职工大学,1999年转制为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整合相关院校办学资源,设置公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详见https://www.lzpcc.edu.cn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考试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

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3月25日8:00-27日18: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4月2日8:00-18:00。

注: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志愿设置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分别报考6个专业选项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招生专业

(一)2024年综合评价拟招生专业(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序号

所在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就读校区

1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470204

石油化工技术

西固

西校区

2

470208

分析检验技术(油品分析)

3

机械工程学院

460120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西固

东校区

4

470210

化工装备技术

5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6

460307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7

数媒与印刷工程学院

480304

印刷设备应用技术

8

480303

印刷数字图文技术

9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10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音视频制作)

11

信息工程学院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过程控制方向)

新区校区

12

510213

移动应用开发

13

510205

大数据技术

14

汽车工程学院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5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6

国际商务学院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17

530701

电子商务

18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19

土木工程学院

450203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20

420303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21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22

420304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23

430704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24

国际教育学院

570202

应用英语(涉外工程)

25

570201

商务英语

26

资源环境工程学院

420201

工程地质勘查

27

420501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28

420504

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

29

420901

安全技术与管理

30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3010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31

430201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32

430301

光伏工程技术

2024年综合评价特色学徒制拟招生专业(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为积极推行特色

学徒制订单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实现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就业,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与针对性。2024年我校在综合评价录取阶段拟与6家优质企业合作推行特色学徒制订单招生与人才培养

序号

所在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学制

合作企业

就读校区

1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高分子合成技术

470206

三年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西固西校区

2

应用化学工程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

470201

三年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3

应用化学工程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

470201

三年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4

应用化学工程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

470201

三年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机械工程学院

智能焊接技术

460110

三年

镇海石化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西固东校区

6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

460308

三年

镇海石化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7

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三年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新区校区

、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A、B、C、D、E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10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二)录取原则

1.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2.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录取过程中,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4.特色学徒制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录取时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特色学徒制订单培养专业学生如未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事先约定的要求,将取消特色学徒制订单培养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未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录取时间

综合评价第一次志愿录取于3月31日至4月1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4月3日进行,录取结果于4月4日公布。

七、录取结果查询及确认

(一)录取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jy.lzpcc.edu.cn/zsxxw)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结果确认

综合评价录取考生4月4日至4月7日需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如考生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一)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理工类专业4500元/人•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

住宿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标准,800-1100元/人•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照相应标准收取。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二)奖助贷政策

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学年·生;(2)学校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校贫困生资助金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和企业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5)特色学徒制专业录取学生,合作企业额外设置奖助学金;(6)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上相关制度执行。

、新生报到和复查

1.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十、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监督电话:0931-7941243。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邮政编码:730060

学校网址:https://www.lzpc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jy.lzpcc.edu.cn/zsxxw/

联系电话:(0931)7941626 7941613

传真:(0931)7941364微信公众号:shzsjy

说明:

1.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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