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
第六条办学地点: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东路一号。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招收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
第九条办学特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2013年
本科计划: |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录取批次 | 招生计划 |
四年 | 公安提前批 | 50 | |
四年 | 公安提前批 | 50 | |
四年 | 公安提前批 | 50 | |
四年 | 公安提前批 | 100 | |
四年 | 公安提前批 | 50 | |
四年 | 公安提前批 | 50 | |
四年 | 本科二批 | 250 | |
四年 | 本科二批 | 100 | |
四年 | 本科二批 | 200 | |
四年 | 本科二批 | 200 | |
注: | |||
专科计划: |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录取批次 | 招生计划 |
三年 | 高职高专批 | 200 | |
三年 | 高职高专批 | 100 | |
第十四条按照2013年河南省招生工作规定,招收全日制高中毕业生,未婚。
凡报考我院非公安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以电子档案中原始体检表为依据,录取时参照公安院校的身体标准
报考我院公安专业本科提前批次的考生需参加面试。体检标准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必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之规定。其中,特别要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要求体形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下蹲困难。
②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
③两耳无重听。
④无口吃。
⑤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
⑥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
⑦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疾病。
⑧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复查核实的或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其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本科二批录取线。专科录取分数线为高职高专批分数线。
第十七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报考公安专业提前批次本科的,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线以上,经面试、体能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被录取的考生信息将在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本科专业收费: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科类3700元/生/年;专科专业收费: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科类3600元/生/年;住宿费: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院设置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修完学院规定的课程,达到学院规定的毕业要求,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院将颁发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院将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
联系人:陈胜 江晓悦
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86118065(传真);0371-86118068.
招生办电子信箱:xsc@hnp.edu.cn
网址:http://xsc.hnp.edu.cn/
邮编: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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