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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12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 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 4号)《甘肃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9] 89号)《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和《甘肃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发[2020]2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稳定高职扩招规模,高质量完成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838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1539号

邮编:73006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简介】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以及兰炼职工大学、兰化职工大学。1984年,直属中国石化总公司;2000年划转甘肃省;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转制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是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2017年被确定为甘肃省优质院校建设单位。

(详见http://www.lzpcc.com.cn)

二、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及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的“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考务、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协调接待、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退役军人专项招生宣传工作小组。

1、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全面领导高职扩招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决策专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执行教育部关于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协调高职扩招全面工作,审批录取名单。

长:周兴中

副组长:程小红 黄义仿 蒲卫晖 魏海明 刘兴勤 王继元

员:兰炜 齐建军 陈兴义 程志刚 周立民 袁省平 张金录 杨国颖

2、招生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实施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策划招生宣传、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组织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咨询接待、成绩汇总、录取、通知书邮寄等具体工作。

组长:程小红

组员:周立民 李东鹏 雍想来 窦崇杨 杨冀东

3、考务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考场的编排和落实;面试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面试的安排;负责测试评分和统分等工作。

组长:刘兴勤

组员:程志刚 宋学平 陈兴廷 郝青龙

4、纪检监察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全过程监察督控,招生任务完成情况核查,受理各类投诉。

组长:蒲卫晖

组员:齐建军 王立荣

5、宣传报道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整体宣传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组长:兰炜

组员:丁安山 毛晓斌

6、协调接待小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招生期间上级领导的接待及高职扩招宣传出行车辆协调。

组长:陈兴义

组员:王淑娟 张建祥

7、退役军人专项招生宣传小组

工作职责:第二阶段扩招主体为退役军人,主要负责联系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扩招专项宣传工作,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报名,扩大退役军人报名比例。

组长:赵敏

组员:董虎 王建国

8、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高职扩招录取期间校园卫生,保障水电正常供应,保证网络畅通,提供医务、食宿等相关服务。

组长:魏海明

组员:袁省平 杨国颖

9、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测试当天校园车辆的疏导及秩序维护;负责命题及录取现场的封闭警戒工作;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工作及应急与突发事件的处理。

组长:魏海明

组员:张金录

三、招生对象

1.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

2.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等。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被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过关者;

7.已经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或中职升学考试已经被录取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填报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8-10月18日。

(二)报名网址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三)报名方式

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即网上报名、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考务安排、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注册、报名、上传照片、填报志愿。考生报名并提交后,打印《2020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22日起可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志愿填报

高职院校扩招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两次报名院校志愿均设置“1+1”顺序志愿,即1个第一志愿(填报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1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

(五)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提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招生。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定报考院校及专业,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院校及专业。考场座位、面试次序安排在报名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4、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六、资格确认

(一)相关部门资格审核

考生持《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到相关部门审核资格。

1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确认。

2应往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所属人社部门统一确认。

3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

4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确认。

5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乡村干部报名资格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确认。

6退役军人报名资格由考生落户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二)学校审核

考生于2020年10月23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2020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资格和户籍审核部门印章齐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

4.退役军人携带退役证原件与复印件;

5.外省籍在甘务工人员须提供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动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6.申请享受扩招优先录取资格材料:

1)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可以查询验证)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

2)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书、优秀士兵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

3)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1

石油化工技术

50

2

煤化工技术

50

3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45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

5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6

市场营销

10

7

物流管理

10

8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9

工程测量技术

10

10

建设工程管理

15

11

建筑工程技术

10

12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5

13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音视频制作)

15

合计

300

八、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24

(三)考试地点:

以考生打印的准考证上通知地点为准。

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

①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生,以今年普通高考成绩为准。其余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由我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

②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等人员,由我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①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等,由我校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需求和特长,由学校和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

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以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级技能大赛成绩为准。

九、政策待遇

1.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学院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

2.扩招录取学生按照现行统招生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3.毕业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4.提倡企业在职职工组团积极报名参加,整班推进,送教上门,整体提升技术技能水平。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享有优先录取政策,面试合格可优先录取。

1)凡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者,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

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乡村干部、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

3)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者;

4)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和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人社、科技、共青团等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5)甘肃省贫困县考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

6)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优质生源基地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7)未就业专科及以上大学生,符合条件者优先录用。

十、录取时间及办法

(一)录取时间

录取时间:2020年10月26-28日在网上预录取。

我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下,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和录取方式,于10月26日-10月30日前完成录取,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在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符合本方案《优先录取原则》中任意一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参加过甘肃省2020年普通高考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报考院校2020年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由我校择优线上录取。

4、参加我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单招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申诉、问责。

6、、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复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录取结果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jy.lzpcc.com.cn/zsxxw/)查询。

8、高职扩招计划纳入我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9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享受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同等待遇。

10、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十一、培养方式

1.根据录取专业单独组班,单独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按照生源类型与专业方向,通过与中职学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实行“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的灵活多样培养模式。

2.实施弹性学制和“学分银行”。扩招录取的学生可通过集中授课、网络学习、自主学习、岗位实践、技能竞赛、职业资格证书等途径取得规定学分存入个人“学分银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最低学分时即可毕业。

3.扩招录取的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可就地就近选择集中授课点学习。

4.学习方式鼓励以弹性学制为主。

十二、学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执行,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按国家规定,退役军人学费按学校现行标准收取,由国家资助代偿,不含住宿费,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二)奖助贷政策

扩招录取考生,均按照学校现行规定享受奖助贷政策。

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者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近50%;

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习单项奖;

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和企业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

十三、体检

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9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2 号)规定执行)

十四、新生报到和复查

1、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2、扩招录取考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十五、监督机制

我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7941578、7941338。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邮政编码:730060

学校网址:http://www.lzpcc.com.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ddzs.lzpcc.com.cn

联系电话:(0931)7941284 7941794 7941626 7941613 7941364(传真)

微信公众号:shzsjy

说明:

1、学校未委托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2、本招生章程内容如有调整,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

3、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同时,以国家和甘肃省政策为准。

4、学校有关2020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5、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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