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职成〔2019〕11号)、《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8〕26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20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实施2019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一、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838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1539号
邮编:73006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简介】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以及兰炼职工大学、兰化职工大学。1984年,直属中国石化总公司;2000年划转甘肃省;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转制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是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2017年被确定为甘肃省优质院校建设单位。(详见http://www.lzpcc.com.cn/)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视为“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2、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
3、未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注:参加报名的考生须具有本省户籍或为在甘务工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被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过关者;
7、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填报要求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7月1日
第二次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11月7日。
(二)报名网址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三)报名方式
高职扩招实施网络化管理,即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进行考务安排。
(1)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注册、报名、上传照片、填报志愿并在线缴纳报名费。
(2)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打印《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第一次报名的考生于8月15日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第二次报名的考生于11月15日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志愿填报
高职院校扩招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两次报名院校志愿均设置“1+1”顺序志愿,即1个第一志愿(填报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1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
(五)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定报考院校及专业,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院校及专业。考场座位、面试次序安排在报名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4、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480×64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5、凡参加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在线缴纳高考报名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
(一)相关部门资格审核
考生持《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到相关部门审核资格。
1、户籍审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考生的户籍信息,在“户籍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2、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到原就读学校或学籍所在县(区)招办审核,在“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3、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审核退役军人身份,在“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4、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身份界定,在“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5、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到所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政府进行审核,在“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学校审核
第一次报名考生于8月19日,第二次报名考生于11月19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参加测试。
1、考试资格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2)准考证;
(3)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
(4)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
(5)外省在甘肃务工人员须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
2、申请享受扩招优先录取资格材料:
(1)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可以查询验证)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
(2)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书、优秀士兵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
(3)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测试方式及时间
(一)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二)测试时间:
第一次测试:2019年8月20日
第二次测试:2019年11月20日
(三)测试地点: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具体以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安排为准。
七、优先录取原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享有优先录取政策,面试合格可优先录取:
(一)凡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者,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
(二)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乡村干部、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
(三)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者;
(四)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和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人社、科技、共青团等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五)甘肃省贫困县考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
(六)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优质生源基地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八、录取时间及办法
(一)录取及征集时间
1、录取时间:
第一次:2019年8月25-28日
第二次:2019年11月25-28日
2、志愿征集:
第一次:2019年8月29-30日
第二次:2019年11月29-30日
(二)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在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符合本章程第七条《优先录取原则》中任意一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单招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申诉、问责。
4、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复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5、录取结果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我校招生网站(http://ddzs.lzpcc.com.cn)查询。
6、高职扩招计划纳入我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7、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享受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同等待遇。
8、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九、培养方式
凡被我校录取学生采取多元教学模式,分类培养,分类管理,修满专业要求的最低学分,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全日制授课,学制3年;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等群体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
3、实行“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职业技能证书、大赛获得奖项、各类荣誉以及社会实践等实行学分转换;
4、采用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等方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学习,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执行,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按国家规定,退役军人学费按学校现行标准收取,由国家资助代偿,不含住宿费,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二)奖助贷政策
扩招录取考生,均按照学校现行规定享受奖助贷政策。
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者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近50%;
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习单项奖;
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和企业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
十一、体检
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2号)规定执行)
十二、新生报到和复查
1、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
2、扩招录取考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十三、监督机制
我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7941578、7941338。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邮政编码:730060
学校网址:http://www.lzpcc.com.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ddzs.lzpcc.com.cn
联系电话:(0931)7941284 7941794 7941626 7941613 7941364(传真)
微信公众号:shzsjy
十五、日程安排
说明:
1、学校未委托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2、本招生章程内容如有调整,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
3、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同时,以国家和甘肃省政策为准。
4、学校有关2019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5、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