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诚实考试,信守承诺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有序的保证。我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规定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考试禁带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本人已知晓3月16日-22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拟录取状态,拟录取考生需在3月22-23日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未确认造成未录取问题由本人承担。
6.本次报考高职单招已经征得家长同意,本人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今年6月份举行的普通高考统一考试。
身份证号: 考生签名(手印):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