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
2.补偿代偿的金额是多少?
答:国家对每名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或12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8000元或12000元的,按照最高标准实行补偿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3.补偿代偿政策中规定的中西部
答:西部
中部
艰苦边远
4.补偿代偿政策中规定的基层单位包括哪些?
答:(1)中西部
(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
5.补偿代偿的方式是怎样的?
答:国家对到中西部
6.哪些毕业生能够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
7.在校期间提前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能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可以。
8.“村官”计划是否能够申请补偿代偿?
答:可以。
9.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是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申请学生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10.高校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①高校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财政部 教育部
②在校学习期间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与经办
11.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高校根据毕业生提交的材料,审查申请资格;在每年6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高校应在毕业生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查后,最迟于当年12月底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12.申请时工作地点位于中西部基层,符合申请条件,但申请获批后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是否可以继续获得补偿代偿?
答:可以。
13.提前离开中西部
答:(1)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
(2)对于取消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补偿。
(3)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改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就业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高校,并凭毕业生重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书为其办理离职手续。高校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
(4)对于不及时向学校提出取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不与
源自: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http://www.csa.cee.edu.cn/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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