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1-11-04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及江西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对象
(一)招生院校。
参加江西省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院校(包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由江西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国企员工、幼儿园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2.高级中等
3.具有江西省户籍(省外迁入时间要求:家庭户口不晚于2020年10月31日,集体户口不晚于2018年10月31日)或符合江西省2021年高考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江西省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9:00—16日18:00(现场受理为工作时间内),逾期不补报。
(二)报名地点。
符合条件人员可在户籍或高中毕业学校或务工单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招考办)申请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申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户籍或高中毕业学校或务工单位所在地县招考办申请高考报名,并按规定交验户口簿(在务工单位就近报名的另需提供务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21年11月30日后)、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县招考办须严格审核考生交验的材料,严禁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肄)业满三年(截至2021年7月)以上且不属于报名条件第(二)条所列人员,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
报考“退役军人”、“国企员工”、“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2.信息采集:由县招考办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等),并现场拍照采集考生图像信息。
报名考生号考试类型和科类代码(考生号第9、10位)统一为“91”,其余按原编排规则顺序编排。
3.填报信息: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现场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可在报名现场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认真阅读(逐一点击确认)《网上报名须知》等应知事项,如实填写《江西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不得漏填和虚假填报。县招考办应在报名现场提前准备供考生网上报名的电脑等设备。
凡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信息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县招考办在现场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应仔细核对《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5.本次报名考生免缴高考报名费。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考生纸质档案建立按《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21〕5号)相关要求,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实施。
7.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须再次报名,可直接登录高职扩招院校网站报考具体院校及专业。
四、报考院校
(一)网上报考。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招生院校本次扩招简章(办法)要求,于2021年11月17—20日规定时间内,选择1所高职院校(可在江西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招生院校及报考网址链接,招生院校数和招生计划数江西省教育厅将另行通知),自行登录学校网站进行报考。报考时,考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包括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志愿等。
(二)资格确认。
2021年11月23日前,各招生院校须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完成对所有报考本校考生的资格确认。考生于11月25日登录所报院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确认。通过确认的考生须于11月27日按所报考院校要求参加
五、专项
(一)专项
有条件的高校在确
(二)招生院校要按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及要求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命题、
六、录取工作
(一)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技能
(二)社会考生的体检工作(不含已参加2021年高考体检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在报送专项录取信息时须一并上报相关考生体检结论信息。
(三)12月10日前,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缺额院校同时公布缺额计划、缺额专业及有关征集录取要求。
(四)12月11日,考生登陆报考学校网站,查询本人
(五)12月13-15日,未录取考生可根据本人
(六)12月20日前,招生院校将录取
(七)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各校的扩招计划和专业,不得违规突破。
(八)本次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安排在2022年春季入学。
各招生院校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科学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的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实现质量型扩招。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扩招组织领导。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努力完成今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工作任务。
各招生院校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高招扩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协调、处置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确保平稳顺利。各招生院校要制定周密细致严谨的扩招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二)加强考试招生监管。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
对报名、
各招生院校要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不得委托校外招生中介和人员为本校招生,严禁无序招生、有偿招生、欺骗招生。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扩招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对相关高校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者给予停止招生等方式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各招生院校要科学制定高职扩招章程,明确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条件、报考时间、办学层次、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四)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大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内容,切实做好考生补报名、报考院校和专业、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专项招生透明公开,公平公正。要向社会公布退役军人事务、
招生院校要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管理,统一宣传口径,对学制、学费、授课形式、毕业条件等相关信息做到政策宣传准确无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高职扩招政策宣传解读,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所有扩招宣传材料、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扩招章程和有关宣传材料真实性负责。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附件:江西省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