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台湾地区招收高中毕业生。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东北财经大学以“培育卓越财经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是一所突出经济学、管理学优势和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大学。
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A,进入全国2%-5%行列;工商管理、统计学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A-,进入全国5%-10%行列;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进入全国10%-20%行列。财政学、产业经济学、会计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及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国家级特色重点学科”,数量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6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A类。
学校25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占高考招生专业总数的64.1%;31个本科专业获批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占高考招生专业总数的79.5%。。“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学校设有金融学(CFA方向、CFA+金融科技方向)专业,是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CFA)大学项目合作伙伴;会计学专业通过澳洲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的全面认证;萨里国际学院的财务管理双学位专业通过AC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CIMA(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IPFA(英国特许公共财务会计师公会)和ICAEW(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的认证。
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16个);有10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73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18个);有16个类别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20人,原则上每专业计划招生1人;各专业计划可打通使用,也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招生专业见附件。
三、报名、审核及考核
(一)报名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在2023年 5 月 1 日前在报名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2.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填报志愿。在报名过程中,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学测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相应科目的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成绩证明材料等报名资料,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并授权学校查验学测成绩等信息;考生须同时提交《自荐信》等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三)审核及考核
学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023年4月28日前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考生的《自荐信》进行考核评分;审核及考核结果报请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于5月14日前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通过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dufe.edu.cn/)发布拟录取结果,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及考核结果。
四、录取
学校依据学测成绩、考核评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等综合情况,择优进行专业录取。
(一)初审通过且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科”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被录取:
1.语文学测成绩达到前标级以上;
2.《自荐信》考核评分达到优秀(百分制,平均85分及以上)。
(二)初审通过且报考招生科类为“理科”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被录取:
1.数学(A/B)学测成绩达到前标级以上;
2.《自荐信》考核评分达到优秀(百分制,平均85分及以上)。
(三)初审通过且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理兼收”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被录取:
1.语文、数学(A/B)学测成绩均达到均标级以上;
2.语文、数学(A/B)其中一科学测成绩达到前标级以上;
3.《自荐信》考核评分达到优秀(百分制,平均85分及以上)。
(四)学测分科成绩有一科及以上为顶标或两科及以上为前标,或《自荐信》考核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录取进程安排,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学费收费标准:
(一)会计学、金融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专业5720元/生·学年;
(二)日语、商务英语专业5100元/生·学年;
(三)法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4800元/生·学年;
(四)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0000元/生·学年;
(五)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000元/生·学年;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就读期间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学生需考虑到外方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率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专业5200元/生·学年。
住宿费:原则上与祖国大陆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
其他费用:参照祖国大陆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依据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文执行。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新生报到指南》。
2.学校将在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管理。
七、奖学金制度
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及东北财经大学各类奖学金。
八、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本科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除本简章规定情形之外,我校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台湾考生。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东北财经大学
学校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116025)
学校网址:www.dufe.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dufe.edu.cn/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话:+86-4000411800+86-411-84710258+86-411-84710259
传真:+86-411-84738600
QQ咨询群(面向华侨及港澳台考生):851185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