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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人测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在测试成绩公布后两天内(逾期不予受理),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查申请(请将:1.手写书面申请书2.本人身份证3.本人测试通知单拍照发送至xmoc522@163.com,并留下联系方式)
成绩复查只查分,不查卷(含测试过程,监控录像等)。我校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成绩复查,并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最终成绩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联系电话:0592-7769322,0592-7769288
(工作日8:40-11:30,14:4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