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2年,先后隶属中国科学院、
学校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八五”初期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单位,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高校。学校是辽宁省
学校现有57个本科专业,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6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多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14000余人。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2.4万平方米(约合1235.8亩);建筑面积51.65万平方米;教学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四、学费相关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普通类、
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生.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1500元、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助学措施包括特困生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学年、二等2500元/生.学年,校内勤工助学。
五、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05%,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2、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专业: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
报考同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辽宁省中职升本科专业录取按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执行。
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1、招生项目:男子排球,网球
2、招生办法
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需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
体育专项
七、
录取办法: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体育专项
八、艺术类招生办法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成绩采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
九、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89388469、89388462、89378470、89389400
传真:024—89388463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网址:http://zhaosheng.syuct.edu.cn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