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一、报到须知
1.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所在的学院报到,专升本考生同时要携带专科毕业证书现场审核。报到时间分别为:专升本8月29日;本科(含中职本)9月18日;专科10月9日。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申请加入QQ群,如遇疫情等原因调整报到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辽东学院招生网),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学院核实学生身份后,收缴《学生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考生所在省规定自带档案的新生,须将本人档案交给所在二级学院,并索要回执;党组织关系由党员自己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转接,目标党组织名称为:中共辽东学院委员会;省外新生党员需另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团员自带团组织关系,名头开到:共青团辽东学院委员会,并携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要求,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足额存入借记卡中,保险费用标准按照辽宁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特困学生可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或监护人可以向家庭所在地(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由辅导员集中收缴《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一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回执录入。
5.新生报到必须携带身份证,外省的学生报到时暂时不办理户口起落手续,待学校通知后统一办理。
6.新生入校时,年满18周岁(每年的12月31日以前)的男性公民,办理入学手续时,必须携带《兵役登记证》,方可办理入学手续,省外户籍学生如未登记可以在我校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补登。
7.应征入伍的新生,需按照《辽东学院征兵宣传手册》中的要求进行相关手续办理:要求学生家长或委托人携带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县级征兵办《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校办理,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办理的,请将上述三项材料于10月30日前邮寄到学校,统一办理。邮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辽东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毕书广科长收。
8.新生入学后,学校在10月30日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复查中如发现在考试报名、高考加分、志愿填报、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录取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高考享受加分政策的新生,报到后需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以备到校后资格审查使用。
9.新生报到当日,我校在丹东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有接站车辆。接站时间为早8:00-晚20:00。其他时间学生自行到校报到,在报到途中,请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请认真核对所在校区,报到后及时将辅导员联系方式告知家长。
临江校区(南校区):由站前乘106路车到辽东学院站下车或由站前乘101路车到辽东学院商务宾馆站下车,向南行500米;乘出租车大约10元。
金山校区(北校区):由站前乘110路车到辽东学院站下车;乘出租车大约17-20元。
校址:临江校区: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金山校区: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二、费用须知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高校收费的实际情况,同时为减少学生携带现金到校存在的安全风险,新生缴纳学杂费统一使用入学通知书中的中国银行长城校园卡代扣代缴,在校期间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相关退费等也通过此卡结算,银行卡的使用另附说明。如果学校开通其他缴费方式,将另行通知。
2.为确保入学手续的顺利办理,新生务必于报到前将学费、住宿费、入学体检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卡中。保险费、书费、军训服费自己准备,到校后按实际支出结算。各项费用标准详见《辽东学院2020级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明细表》。
3.如果当地没有中国银行,可自行开立其他银行卡,将相关费用存入其他银行卡中。到校后,前往学校附近的中国银行激活通知书中的中国银行卡,再将款项转入通知书中发放的中国银行卡中。
4.学杂费存入银行卡后,学校财务处提供名单和标准,由银行统一集中扣缴,学校将集中为学生填开学杂费收据,按班级集中发放。
5.按照辽教电【2020】5号通知精神,学生床上用品由学生自购自带(床铺尺寸:195CM×90CM),学校不组织集团采购或代购。
6.学生报到时会收到一张校内生活卡片(校内一卡通),可用于宿舍门禁、就餐、购物等使用,充值办法另附说明。
新生接待联系电话:临江校区:0415-3789053 金山校区:0415-3789555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415-3789102 3789103
招生监督电话: 0415-3789017
辽 东 学 院
二○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