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审查,现将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初审合格名单(附后)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2021年3月5日-3月7日;
2.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7日下午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817-2568301(兼传真)。
3.请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我校《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要求,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专项考试及文化考试报名[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公示合格且申请参加文化课统考的考生]。
4.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合格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