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
第三条办学地址:学校现有高新校区、游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2、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
学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2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校区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专业计划情况公布为准或详见《
第四条我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学校,是以本科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建议方案,经
第十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二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不设置单科限制,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除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均为100%;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报考师范各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没有明显身体缺陷。同时,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业选考科目《指引》并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
3、对于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向相应省招办报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并按照相应的招生录取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与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安排专业。
1、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与
2、艺术与
3、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
第十九条对口本科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
第二十条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第一学年学习专业基础课,一年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
第二十一条新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 住宿费 奖贷学金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学校住宿费用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
第二十四条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本科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四川省省属公费师范生、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6-2200001、2202650(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mnu.cn
招生网址:http://zs.mn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
备注:正式招生章程以国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