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从 2015 年开始, 我校与武汉轻工大学联合招收机械工程硕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学生享有与武汉轻工大学同类硕士生相同的参评各类奖学金的机会,并按照国家政策,为联合培养硕士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我校为联合培养的硕士生在学习期间购买医疗、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与武汉轻工大学同类硕士生相同的待遇,负责日常管理等生活保障,并将充分利用我校湖北省绿色风机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平台,选定研究生培养方向,计划研究课题,安排研究经费,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2.我校与湖北工业大学开展联合共建,我校将选派优秀本科生跨校到湖北工业大学选修课程、辅修第二专业、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相关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