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普通本科
(三)办学地址:罗江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大学路59号;绵竹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新市经济开发区
(四)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余校领导为副组长的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包含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与图情管理中心、安全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身体健康。考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帐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填报学校高职单招志愿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门户网站(http://www.scit.edu.cn)上的“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志愿。
按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选择专业志愿。每个考生限在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一个类别报考,专业志愿限报一个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专业志愿填报完毕后,打印《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信息表》。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确认结束后及时在学校官网(http://www.scit.edu.cn)上公布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高职单招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3:30-15:30。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二)考试地点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罗江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大学路59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普高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及中职类考生技能测试形式和考察内容由学校制定,并在学校官网公布,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陆学校官网查看。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相应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相应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录取过程中,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原则上以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按照实际报考人数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3月31日至4月4日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在公示期内到学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公示期满后,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在已参加本次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学校根据计划缺额情况,由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3201799、3202399、3206899
传真号码:0838—3206188
咨询QQ: 4006716761 2881440021 2881440022 2881440023
纪检监督电话:0838—3202115
学校网址:www.scit.edu.cn
学校信箱:4006716761@b.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