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报名方式的变化为了避免考生奔波,减少考生压力,对山东省内考生,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变化二:招生专业、方向的变化1、取消省内音乐学(钢琴调律)、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本科专业的招生。2、2015年广告学本科专业暂停招生。3、取消外省书法学、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的招生。4、2016年起,摄影、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须达到山东省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线,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同时校考考试科目将有较大调整。
变化三:专业考试科目与要求的变化美术学本科专业仅组织美术评论科目的考试。
变化四:新上专业增加戏剧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的招生。
变化五:部分专业录取原则调整(一)按文化成绩录取的调整专业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专业调整为取得校考本科专业合格证后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二)按结构分录取的调整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针对省内考生)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文化投档线300分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针对省外考生)3、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4、美术学本科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占80%,专业成绩占2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5、舞蹈学本科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针对省内省外考生)。(三)高考成绩单科限分专业1、美术学本科专业高考语文单科限90分,外语限80分。2、戏剧学本科专业,高考语文单科成绩限110分(含110分)。(四)录取时并列成绩的录取原则本、专科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变化六:报考要求改变绘画、中国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本科专业要求考生统考成绩达到210分(含210分)方可报考。
变化七:评卷模式的改变我校大部分理论类专业首次实行网上评卷模式,考生需用答题卡作答。涉及专业为: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1 | 美术学 | 10 | 艺术史论 |
2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1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 | 12 | 戏剧影视导演 |
4 | 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 | 13 | 戏剧影视文学 |
5 | 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 | 14 | 戏剧学 |
6 | 数字媒体艺术 | 15 | 舞蹈学 |
7 | 广播电视编导 | 16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 |
8 | 摄影 | 17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 |
9 | 艺术设计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