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山东警察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前身为山东省警官学校,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70多年来,学校三迁校址,十易校名,为解放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1978年开始招收青年学生,举办中专教育,1983年学校改建为山东公安专科学校,2004年升格为山东警察学院,被誉为山东公安民警的摇篮。2016年以来,学校先后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被山东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
山东警察学院为全日制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山东省教育厅与山东省公安厅共管,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能是招收培养全日制公安类本科学生,为公安机关输送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公安专业人才;承担全国、全省公安机关领导骨干培训及民警专业培训和国外高级警务人员培训任务;承担公安专业理论及技术研究任务,为全省公安机关教学科研基地,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公安学被确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学校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情报学7个本科专业,全部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情报学、交通管理工程为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有法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9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11月,被山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开始与山东建筑大学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21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
学校现有明水和文化东路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法定住所地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明水校区主要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任务,文化东路校区主要承担国内民警培训和援外培训任务,两校区占地1730.93亩,校舍总面积24.15万平方米。建有2个省级实验室、49个专业实验室、2个警务实战训练馆、2个射击馆、1个室外射击场、1个反恐训练场、2个警用无人机训练场、1个泅渡馆。另外,在全省建有80个教学实习基地和18个教学科研基地,1个校局合作研究院,2个校企合作基地,1个新型智库,17个非在编科研机构。校园局域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公安信息网”互联互通。图书馆藏书84.7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05.26万元。
学校拥有一支年龄、学历、专业、学缘、职称结构较为合理,能够适应公安教育教学和培训工作需要的师资和管理队伍。现有教职工58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4%,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公安部部级津贴获得者1人,入选公安部、省公安厅专家人才库34人次,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全国、全省公安系统优秀教师6人,省部级教学名师8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5771人。2023届绝大部分毕业生进入公安系统工作。
我校立足公安工作需求和办学特色,落实有组织科研,着力提升服务公安实战能力,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项目59项,《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年度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18年度和2023年度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刊扩展期刊,连续5届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自2006年开展外警培训工作以来,共承办155期国外警察培训班,培训了来自亚洲、非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等六大洲99个国家和非盟反恐中心等国际组织的3267名中高级警察官员。多次组团出访美国、英国、法国、日本、俄罗斯、韩国、新加坡、南非、古巴等国家警察机关和警察院校,接待多国警察机关和警察院校的访问。与香港、澳门、台湾警方和省内外公安实战部门、警察院校建立了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
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办学初心,坚定不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紧紧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形成了鲜明的专业特色和办学优势。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坚持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为平安山东、和谐山东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培养目标
坚持“立足公安、面向社会、强化应用、突出实践”的办学理念,坚持实战化人才培养导向,为我省公安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锚定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标准,面向实战、融入实战、服务实战、引领实战,努力为新时代人民公安事业培养高素质合格接班人和高水平的应用型警务人才。
招生计划
2023年全省招生计划1250人,其中公安英烈子女计划2人。招生专业包括:
(一)公安学类专业: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考生必须选考政治科目方可报考。
(二)公安技术类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中选考其中1科即可报考。
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 专业 | 招生计划 |
01 | 公安情报学 | 80 |
02 | 经济犯罪侦查 | 157 |
03 | 侦查学 | 231 |
04 | 交通管理工程 | 160 |
05 | 刑事科学技术 | 233 |
06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231 |
07 | 治安学 | 158 |
合计 | 1250 |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文件规定,我校招生计划预分到各市,详情见下表:
市 | 小计 | 男生1063 | 女生187 | ||
公安学类 | 公安技术类 | 公安学类 | 公安技术类 | ||
济南 | 141 | 60 | 60 | 10 | 11 |
青岛 | 174 | 74 | 74 | 13 | 13 |
淄博 | 78 | 33 | 33 | 6 | 6 |
枣庄 | 43 | 19 | 18 | 3 | 3 |
东营 | 27 | 12 | 11 | 2 | 2 |
烟台 | 97 | 42 | 41 | 7 | 7 |
潍坊 | 103 | 43 | 44 | 8 | 8 |
济宁 | 100 | 43 | 42 | 7 | 8 |
泰安 | 59 | 25 | 26 | 4 | 4 |
威海 | 35 | 15 | 14 | 3 | 3 |
日照 | 32 | 14 | 14 | 2 | 2 |
临沂 | 100 | 42 | 43 | 7 | 8 |
德州 | 59 | 26 | 25 | 4 | 4 |
聊城 | 68 | 29 | 29 | 5 | 5 |
滨州 | 40 | 17 | 17 | 3 | 3 |
菏泽 | 92 | 39 | 39 | 7 | 7 |
公安英烈子女计划 | 2 | 0 | 0 | 2 | 0 |
合计 | 1250 | 533 | 530 | 93 | 94 |
招生对象
1.普通高级中学毕业,须参加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2.山东省户籍,未婚,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招生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1.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3.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体重指数计算方法:体重(千克)÷身高(米)÷身高(米)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省公安厅政治部协调监督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体检工作。有关医疗机构参考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高考体检材料,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由考生在体检现场填写)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听力、嗅觉、视力和色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4.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凡参加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以上、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以下三个步骤(缺一不可)进行报考:(1)政治考察,(2)填报志愿,(3)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政治考察
考生于6月26日-7月2日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高考准考证向户籍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出考察申请,按要求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察。省内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考生应于招生面试前到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治考察情况,县级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合格的考生领取本人的招生政治考察表及相关材料(密封),作为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依据。县级公安机关考察意见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相关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填报志愿
达到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须于6月29日在普通类提前批中填报我校志愿,网址为:https://wsbm.sdzk.cn,学校代码:B324。我校招生计划预分到市,全省考生(含户籍与高考报名所在地不在同一市的考生)须填报面向高考报名所在市的招生计划,否则无法投档录取。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分市,分性别,分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依次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高考成绩相同的,高考成绩相同考生同时确定为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人选。
6月30日17:00,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查询是否进入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名单。
县级公安机关政治考察意见合格且进入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名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政治考察材料(密封)、6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按时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于7月2日至5日在我校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举行,考生需严格按照《山东警察学院招生面试体检体测时间、地点安排表》中各生源市的日期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均不得进入考点。
山东警察学院招生面试体检体测时间、地点安排表
时间 | 生源范围 | 地点 |
7月2日 | 济南、淄博、泰安、德州 | 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
7月3日 | 枣庄、潍坊、聊城、滨州 | |
7月4日 | 东营、济宁、临沂、菏泽 | |
7月5日 | 青岛、烟台、威海、日照 |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市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若因退档造成录取缺额,线上仍有填报志愿合格生源,则根据剩余计划选科等要求,按剩余计划100%的比例进行递补投档。
当第1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公布学校剩余计划,已参加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均合格的考生可进行第2次志愿填报。我校第2次志愿录取剩余计划面向全省,不再分市投档录取。
学校录取批次为普通类提前批,未被我校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普通院校录取。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同时兼顾男女比例和地市分布等因素。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下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
依次比较考生是否享受夏季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考生的面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体能测评成绩。
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若报考我校,录取后须改学英语。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收费、就业和其它
收费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公安部对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人民警察学员标志。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优异者,可享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助学政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历学位
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警察学院;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就业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我校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也可以参加其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考录,或者自主择业。
学校全称:山东警察学院
通讯地址: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邮政编码:250200
咨询电话:0531-68622756
监督电话:0531-68622799(招生就业处)
0531-68622755(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子邮箱:zs@sdp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dpc.edu.cn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