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招字〔2017〕5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15日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实施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
(二)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个科类。考生号第10位为科类代码,“3” 为艺术文,“7”为艺术理。
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见附件1),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所有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分科类(即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数,并参照附件2的内容明确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录取时按艺术文、艺术理计划数分别录取。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本科艺术类专业,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进行专业
(一)
1. 山东省2018年
2.考试科目:
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8年1月4日起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18年1月7日。
5.合格分数线划定。按照教育部“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确保统考质量”的要求,根据生源情况及历年招生计划数量,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划定山东省2018年艺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合格分数线及本人成绩。
6.艺术统考成绩的使用。未达到山东省2018年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的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山东省内高校的
2018年除提前批外,使用我省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学校的
(二)艺术类非统考专业。
1.校考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2月24日至3月6日,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省外院校与山东省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商定本校的考试时间,驻鲁院校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2.校考考点设置。省外本科院校的非艺术统考本科专业均可在山东省统一设置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驻鲁院校的非艺术统考本科专业在本校设置考点进行考试。高校应统筹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
2018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省外院校可选择上述1个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经批准在山东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发放密钥文件(即密码),没有取得密钥的省外院校不能在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设点考试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3.校考报名。考生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进行报名、缴费和院校准考证打印。专业校考报名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截止时间为所报考院校开考前3天(如考试开始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下午5点;考试开始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和2月25日的,因开考前3天为法定假期,报名截止时间一律为2018年2月7日下午5点),春节期间(2018年2月8日—2月21日)网报系统关闭。考生于考试前2天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上报名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考生参加驻鲁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登录有关院校网站,了解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信息。
4.考生身份验证。考生持身份证、所报考院校准考证、报考证(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领取的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
招生学校应认真审核参加本校
5.校考合格证发放。根据教育部要求,各招生院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相应艺术类专业计划数的4倍,超出比例的
6.报送合格考生信息。各高校于2018年6月10日前,上传校考专业合格考生信息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要求及网址、密码等另文通知)。
7.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
8.《现代教育·2018年艺术、
三、评卷与成绩公布
艺术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各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校考或联考科目的评卷(考评)工作由各相关学校组织实施。
各评卷点和各高校要加强对评卷(考评)工作的领导,成立评卷点和学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评卷(考评)质量检查力度,确保评卷(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
艺术统考成绩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2018年1月下旬向考生公布,考生若对艺术统考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
艺术校考成绩由相关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公布。
四、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考生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材料,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严谨规范制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完整、准确,涉及录取原则的部分要清晰、明确、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义;成绩使用办法要明确,注明是使用艺术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录取时统考成绩与校考成绩不能同时使用。
省内各招生院校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艺术类招生章程的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邮箱:xsc@sdedu.gov.cn。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省外各招生院校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邮寄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307室,邮编:250011)备案。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各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我省的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批次安排及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本科依次设提前批、统考批、校考批。
1.提前批,原则上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委属院校及原211工程高校等。列入提前批的高校,
2.统考批,包括使用
3.校考批,包括所有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含使用校考成绩的
(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进行校考的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录取,艺术类非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录取。
(三)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要根据山东省录取批次安排及每个批次志愿设置及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考生取得的专业合格证须是相关专业类别内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对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不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考生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
(四)取得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内,可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普通文理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五)考生填报志愿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及专业代号为准。
六、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主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他院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
3.逐步提高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统一划定。
七、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投档及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局、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公平、公正地选拔考生。
(一)要在本市、本校范围内进行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对非法
(二)要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按照国
(三)坚决遏制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对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书面材料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考生进行处理,并对涉事有关人员进行倒查追责。
(四)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违法事件将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九、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和安排,将继续规范艺术类专业管理,逐步提高统考类别专业成绩的区分度。自2019年起山东省
(二)本实施方案如与教育部2018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名单
2.山东省2018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
附件1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
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名单
(高校名单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名单
附件2
山东省2018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
统考类别名称 | 对应专业代码 | 对应艺术类专业 | 层次 |
130307 | 本科 | ||
130310 | 本科 | ||
130401 | 本科 | ||
130402 | 本科 | ||
130403 | 本科 | ||
130404 | 本科 | ||
130405T | 本科 | ||
130406T | 本科 | ||
130501 | 本科 | ||
130502 | 本科 | ||
130503 | 本科 | ||
130504 | 本科 | ||
130505 | 本科 | ||
130506 | 本科 | ||
130507 | 本科 | ||
130508 | 本科 | ||
130509T | 本科 | ||
650101 | 专科 | ||
65010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专科 | |
650103 | 专科 | ||
650104 | 专科 | ||
650105 | 专科 | ||
650106 | 专科 | ||
650107 | 专科 | ||
650108 | 专科 | ||
650109 | 专科 | ||
650110 | 专科 | ||
650111 | 专科 | ||
650112 | 专科 | ||
650113 | 专科 | ||
650114 | 专科 | ||
650115 | 专科 | ||
650116 | 专科 | ||
650117 | 专科 | ||
统考类别名称 | 对应专业代码 | 对应艺术类专业 | 层次 |
650118 | 专科 | ||
650119 | 专科 | ||
650120 | 专科 | ||
650121 | 专科 | ||
650122 | 专科 | ||
650123 | 专科 | ||
650124 | 专科 | ||
650125 | 专科 | ||
650209 | 服装 | 专科 | |
650218 | 专科 | ||
650302 | 专科 | ||
650303 | 民族服装与服饰 | 专科 | |
650305 | 专科 | ||
660203 | 专科 | ||
660207 | 影视 | 专科 | |
660208 | 专科 | ||
660209 | 专科 | ||
660210 | 专科 | ||
660213 | 专科 | ||
130302 | 本科 | ||
130303 | 本科 | ||
130304 | 本科 | ||
130305 | 本科 | ||
130306 | 本科 | ||
650217 | 戏曲导演 | 专科 | |
660206 | 专科 | ||
非统考类别名称 | 对应专业代码 | 对应艺术类专业 | 层次 |
音乐类 | 130201 | 本科 | |
130202 | 本科 | ||
130203 | 本科 | ||
130308 | 本科 | ||
650201 | 专科 | ||
650203 | 专科 | ||
650204 | 专科 | ||
650205 | 专科 | ||
650211 | 专科 | ||
650212 | 专科 | ||
650213 | 专科 | ||
非统考类别名称 | 对应专业代码 | 对应艺术类专业 | 层次 |
音乐类 | 650214 | 专科 | |
650215 | 专科 | ||
650219 | 专科 | ||
650301 | 专科 | ||
660212 | 专科 | ||
舞蹈类 | 130204 | 本科 | |
130205 | 本科 | ||
130206 | 本科 | ||
650201 | 专科 | ||
650203 | 专科 | ||
650207 | 专科 | ||
650208 | 专科 | ||
650216 | 专科 | ||
650301 | 专科 | ||
播音主持类 | 130309 | 本科 | |
660202 | 专科 | ||
130311T | 本科 | ||
130404 | 本科 | ||
130508 | 本科 | ||
660213 | 专科 | ||
影视戏剧 | 130301 | 本科 | |
650201 | 专科 | ||
650202 | 专科 | ||
650204 | 专科 | ||
650205 | 专科 | ||
650206 | 专科 | ||
650301 | 专科 | ||
时装 | 130301 | 本科 | |
650209 | 服装 | 专科 | |
650210 | 专科 | ||
书法类 | 130405T | 本科 |
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目录,结合我省艺术类别划分情况制定对应专业目录,如高校有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请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