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学院2021年山东招飞背景调查的通知
根据我校招飞工作安排,结合相关航空公司背景调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背景调查和航空公司面试同时开展,具体工作如下:
一、背调形式
山东省考生背景调查全部以采取函调方式。
二、材料提交形式及时间
1、若材料准备完成,可在参加上站时物理体检后提交个人背景调查;
2、若材料未能完成,可于2021年3月31日前,通过邮寄方式(顺丰快递),邮寄至以下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招飞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306492002(此电话号码仅限邮寄填写,不做咨询)。
注:背景调查工作将于2021年3月31日截止,逾期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背景调查。
三、材料填写说明
我校2021年山东省招飞背景调查材料全部使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背景调查材料模板。背景调查材料清单如下:
序号 | 材料内容 |
材料1 | 《个人承诺书》 |
材料2 | 《飞行学生背景调查表》 |
材料3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材料4 | 户籍信息:1.学生出生证明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 |
四、填写要求
1、请学生和家长在填报背景调查材料前,仔细阅读填报事项说明,认真填写并核对每份材料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填写内容必须真实,不得遗漏或隐瞒。未如实提供背景调查信息的,背景调查结论视为“不合格”。
3、背景调查各项材料须内容真实、字迹公正、印章清晰、不清晰视为无效(复印件清晰度高)。
五、填写说明
材料1:
学生、父母均须在承诺人处签字;有继父(母)的,学生、父母、继父(母)均须在承诺人处签字, 没有填无。未按要求进行签字的,背景调查结论视为“不合格”。
材料2:
须双面打印,粘贴1 寸免冠彩色近照, 单面打印、未粘贴照片的视为无效。学生编号无需填写。
材料3:
学生、父母均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有继父(母)的,学生、父母、继父(母)均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已故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有统一格式,以公安机关出具格式为准。 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不全的,背景调查结论视为“不合格”。
材料4:
(1)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不能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的,须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出生证明公证书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要包括首页(索引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 母亲页,有继父(母)的还需提供继父(母)首页、本人页, 每个户口本复印件须按原件顺序一致分别装订。
(3)父母离异的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开具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