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声明
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就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发表声明如下:
1.德州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唯一机构,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承办招生相关事宜,办公地点在德州学院厚德楼914房间。
2.请考生及家长注意提高警惕,我校无分校、无“点录招生”、无“预科招生”,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假借我校名义招生的现象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德州学院纪委(监察室)0534-8985865
德州学院招生办公室0534-2603002
德州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