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招考委〔2022〕1号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系统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与《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要求,统筹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提升高考组织管理水平
(一)加强高考组织领导。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高考的组织领导,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确保高考安全平稳实施。要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招考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近年高考组考防疫工作经验,认真落实国
二、有效防范化解考试安全风险
(一)完善考试安全体系。根据全省教育考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坚持从严要求,强化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考点考场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规范执行考生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两次安检”,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继续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完善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进一步提高高考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实行24小时值班制,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快速妥善处理。
(二)强化招生
三、持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一)优化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各地要依托“山东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完善综合素质档案,建立更加科学、准确的评价指标体系,为高校提供全面、规范、客观、简洁的档案材料。高校要积极探索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动整合资源参与高中学校的开放性、研究型和跨学科等项目学习课程设计。要突出强调过程评价,强
(二)推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优化本科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健全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模式。各试点高校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报名和考核程序,规范组织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进一步促进科学选才。继续抓好公费生与委培师范生招录工作,严格报名、录取、报到、注册程序,加强高校、地方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按照高考标准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扎实做好艺术专业全省统考和联考相关工作,优化志愿填报模式,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三)做好强基计划招录工作。试点高校要落实强基计划实施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招录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要优化考核内容和形式,着重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试点高校要加强与中学的衔接沟通,通过视频直播、专题讲座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各地各高中学校要认真研究强基计划在人才选拔和培养方面的特点,帮助考生了解强基计划招生专业的优势、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引导和鼓励真正对基础研究感兴趣、有培养潜质的学生报考。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根据高校通报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推动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有序推进春季高考改革,优化招生对象,扩大专业类别,统一专业技能
(五)继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命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进一步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加强对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六)强化考试招生条件保障。各地各校要继续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保障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31号)要求,强化考试招生保障工作,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改革合力。要加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标准化考点的升级与改造,有效屏蔽无线电、手机等信号,推动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四、保障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一)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除户籍条件外其他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阶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各地要不断优化服务,细化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有关政策落到实处。
(二)做好各类专项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实施好“高校专项”与“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提高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继续实施“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收脱贫后仍然享受优惠政策的家庭学生。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实施区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有关市教育局负责考生资格复核工作。各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严格程序,明确责任人,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和身份的核查力度,切实把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往年放弃入学的相关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要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问题,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五、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示公开
(一)认真制定高校招生章程。各高校要做好招生章程编制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
(二)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强化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考生的公示。加强对高校强基计划、保送生、艺术
六、加强考试招生录取过程管理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一信息标准,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教育部批准(备案)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一步规范整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核准下达的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招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进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向学生作出招生承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高校招生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与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
(二)严格招生工作秩序。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
(三)严格入学资格审查。继续坚持报到后全面复查和进行相关科目文化
(四)严厉查处违规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
对严重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取消其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
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招生工作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破坏招生秩序的高校或高级中等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进一步优化招生宣传与服务
(一)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要主动做好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系统
(二)优化考生咨询服务。各地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中学的主渠道作用,为考生提供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采取研发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和APP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行为。严禁学校和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具体工作安排另行制定印发。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http://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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