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三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五条 学校全称: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
第九条 学校地址:
济南校区: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邮编:250100。
北校区:齐河齐晏大街699号,邮编:251100。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校设有济南校区、北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67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7万平方米。现有15个教学院部,开设18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涉及
学校秉承“师生为本、发展为要、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质量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提高教学
学校2004年在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2005年在山东省人事厅高校就业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2006年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荣获“山东省‘十一五’星火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2012年6月,被国家
近三年以来,在校生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重要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比赛50余种,230余人次荣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重要奖励。学生在计算机等级、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拥有一百多个遍布全省各地的校外就业基地和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设有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指导、联系、推荐就业,为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指导和帮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开展。每年定期举办招聘会、双选会、企业座谈会等,近几年年均180余场,大批用人单位直接到校与学生面谈,签订就业协议,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近三年学生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的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的招生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
本科:
专科: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考生所在省有关艺术类招生政策执行,我校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查询与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0531)88913864 (0531)85593864
传真:(0531)88913864
邮编:250100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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