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施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 号 )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 一 ) 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划分为
( 二 ) 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号第 9 位的科 类代码 “3”为艺术类考生标识。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 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 行的少数高校) 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 划 ( 即来源计划)。 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 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 (专科) 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参照附件明确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附件中未涵 盖的专业或类别对应不一致,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协商一致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二、专业考试及成绩使用
山东省 2023 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 限选一类艺术专业报考,录取阶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选择一类艺术 专业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
( 一 ) 省级统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 2023 年山东省
1.2023 年艺术统考时间及科目。
书法类考试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单科满分为 150 分, 总分满分为 300 分。
舞蹈类按舞蹈类 ( 艺术舞蹈) 、舞蹈类 (体育舞蹈) 和舞蹈 类 (健美操) 三个方向组织考试。
舞蹈类 ( 艺术舞蹈) 考试科目:形体条件、基本功、自选技 巧、即兴
舞蹈类 (体育舞蹈) 考试科目:身体形态、恰恰恰、伦巴、 华尔兹、探戈,单科满分分别为 6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舞蹈类 (健美操) 考试科目:身体形态、专业素质、专项技术,身体形态单科满分为 60 分、专业素质单科满分为 120 分、 专项技术单科满分为 12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音乐类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基础乐科与专业技能两部分, 其中基础乐科包括乐理、听音、视唱 3 个科目,专业技能包括声 乐、器乐 2 个科目。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技 能 1 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技能 2 成绩。单科按满分 100 分评分, 总成绩= (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 1×55%+技能 2×30%) ×3,总分满分为 300 分。
播音主持类考试科目:自备
服装
航空服务艺术类考试科目:形体形象、语言表达、艺术素养 三科,单科按满分 100 分评分。总成绩= (形体形象×60%+语言表 达×20%+艺术素养×20%) ×3,总分满分为 300 分。
2.艺术统考成绩使用。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 艺术院校 (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 、中央 部门所属高校等提前批高校外,其他院校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 (专科) 学校的
(二) 校考。
( 三 ) 其他。
1.可授予
2.高职 (专科) 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招 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考生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各招生 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严谨规范地制定本校艺术 类专业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完整、准确,涉及录取原 则的部分要清晰、明确、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义,要与《2023 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所述内容完全一致。各招 生院校章程相关内容如果与教育部或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 致,按教育部或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省内各招生院校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将艺术类招生章程 通过电子邮件 ( xsc@shandong.cn) 报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 室备案。
四、录取批次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 3 个录取批次,3 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 一 ) 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 行的少数高校), 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
(二) 本科批。
包括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 三 ) 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五、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 季高考 )。
( 一 ) 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 规定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
1.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 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主划定本校相关专业的本科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余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中,
(二) 高职 (专科)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 (专科)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六、志愿填报
考生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23 年山东省 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根据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 设置要求填报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及专业代号为准。在同一批次 内艺术类考生可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且只能选择 其中一类填报;普通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 一 ) 本科提前批。
安排 2 次志愿填报。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均不实 行平行志愿。
(二) 本科批。
安排 3 次志愿填报。统考专业 (专业类) 实行平行志愿,均 实行以 “专业 (专业类) +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 个 “专 业 (专业类) +学校”为 1 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 超过 60 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校考 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 1 个院校志愿。
本科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
( 三 ) 专科批。
安排 2 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 专业 (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 1 个院校志愿, 考生须取得招生院校校考合格证。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 志愿,按 “专业 (专业类) +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取得专 业合格证须是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每次志愿填报的 数量不超过 60 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七、投档录取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 (专科) 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 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 律不予投档。
( 一 ) 本科提前批。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 校择优录取。
(二) 本科批。
遵循考生志愿,关联统考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 ( 四舍五 入保留两位小数) 按招生计划 1:1 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 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 由高校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统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
2.
3.书法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40%、 文化成绩占 60%计算。
4.舞蹈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70%、 文化成绩占 30%计算。
5.音乐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70%、 文化成绩占 30%计算。
6.播音主持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30%、文化成绩占 70%计算。
7.航空服务艺术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 绩占 30%、文化成绩占 70%计算。
8.
9.服装
( 三 ) 专科批。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 ) 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投档及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 一 ) 提高思想认识。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
(二) 加强组织领导。
高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 体责任,牢固树立考试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健全考试招生风险防 控体系,有效杜绝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 试设考点的市教育 (教体) 局、招生考试机构要为高校提供考试 所需场地及辅助设施,协助高校做好选聘监考员、工作人员及其 他服务工作。
( 三 ) 落实防疫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组考防疫工作部署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统筹 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要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方案,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本地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指挥部) 批准 后组织实施。做好考前
( 四 ) 规范考试实施。
高校应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命题工作,严格命题相关人 员的选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制定科学严谨的命题工作方案并 严格执行。加强试卷印制工作管理,确保试题印制内容准确无误。 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确保 考试安全实施。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并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 书,加强规范化、专业化业务
( 五 ) 严格考评管理。
考评工作是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要科学制 定考试评分办法,办法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打折扣;加 强考评人员上岗
( 六 ) 强化
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报名
( 七 ) 加强诚信考试宣传教育。
多种渠道开展考试诚信法纪教育,让考生熟知《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
(八) 严肃考风考纪。
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加大考试巡查力度,通过视频监控、实地抽查、巡考等多种方式 加强监管,确保考场纪律严明有序。密切关注网络舆情,调动各 方面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和舆论氛围。严厉打击替考 及其他作弊行为,对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形成书面材料报山 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 规定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
(九) 完善复审机制。
各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 处置高校招生考试信访问题。要完善艺术类专业考试复审办法, 规范复审程序,组建复审小组,受理解决考试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
附件1: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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