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第二条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22
学校网址:http://www.xync.edu.cn/
学校地址:渭城校区: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东段1号,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西路3号,712025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
第三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拟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七条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本科预留计划: 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人数、用途、使用原则、使用方法等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工作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采取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新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新生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计划未完成,则将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普通文理类专业安排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
对同分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按照考生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分数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认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除
2.
第二十条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在文化课过省统考分数线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由高分向低分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都相同时,则分别按考生的语文、数学、
第二十一条“优师专项计划”
2022年,我校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
第二十二条经教育部批准(教外函[2021]35号),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统一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六章收费、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学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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