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校区和金桥路校区,占地1000亩。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中专等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500人。
学校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领域19个方向的艺术专业硕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27个本科专业,其中有7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7门自治区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新疆首批课程思政试点高校。
学校设有“艺术+思政”教育研究中心、文化润疆创作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丝绸之路艺术研究中心等4个综合性科研机构和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书法、传媒、戏剧影视、文化产业等8个二级科研创作机构以及2个美术设计馆,与自治区文联共建新疆书法教育研究院,有新艺舞蹈团、合唱团、交响乐团、国乐团等实践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践创作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人,其中专任教师480名,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81人,硕士生导师19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天山英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池特聘教授等22人。
“十三五”以来,学校累计承担国家、省部、厅局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22余项,出版专著、发表学术论文837篇(部);《新疆艺术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学校科研学术水平质量呈现出快速提升态势。
学校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先后参加北京奥运开幕式、全国冬运会、中国新疆国际舞蹈节、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开幕式、国庆70周年、建党100周年庆典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文艺展演活动,创作推出一大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赴天山南北巡回演出,师生在国内外各类展演赛事中获得国家级竞赛奖770多项、省部级竞赛奖960余项。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作为首批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中俄艺术高校联盟成员单位,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文化名片。与俄罗斯、美国、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院校和艺术院团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与全国30多所艺术院校开展交流合作,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建立全面长期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
近年来,学校办学实力显著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先后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文明校园、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新疆艺术学院党委将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继续秉承“团结、勤奋、敬业、尚美”校风和“传承创新,德艺双馨”校训,坚持走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道路,推进实施学校党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立德树人),坚持两个标准(德艺双馨),建设三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落实四个重点(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服务经济社会和文艺繁荣发展为导向、以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朝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立足新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高校宏伟目标努力奋进!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数(含免试) | 其中:建档立卡计划 | 培养学院 | 学制与培养方式 | 学位授予门类 |
音乐学(130202) | 25 | 2 | 音乐学院 | 学制2年,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取得相应学分 | 艺术学 |
舞蹈学(130205) | 5 | 舞蹈学院 | 学制2年,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取得相应学分 | 艺术学 | |
环境设计(130503) | 30 | 2 | 设计学院 | 学制2年,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取得相应学分 | 艺术学 |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按照《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公告》执行。
四、考试录取办法
(一)考试
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每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
(二)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五、入学政策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学校将进行入学报到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
六、学费(如有变动,根据当年物价标准执行)
专业名称 | 学费、住宿费 | 备注 |
音乐学 | 学费6000元/年 住宿费600元/学年 | 如有变动,按当年物价标准执行 |
舞蹈学 | ||
环境设计 |
七、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按照教育部、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991-2554104
咨询邮箱:xjart_zb@163.com
2.监督举报电话:新疆艺术学院纪委0991-2554921
3.学校地址:
团结路校区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邮编:830049
金桥路校区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邮编:830023
4.学校网址:https://www.xjart.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s://bkzs.xjart.edu.cn/
5.招办微信公众号:“新艺招生就业处”
新疆艺术学院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