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面向高考改革省份(山东):根据专业(专业类)选科要求、体检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对专业(专业类)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确认专业。山东直接按专业(专业类)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面向非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专业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予以退档。
面向江苏省:学校按照在江苏省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江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