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二环东端,西安市新城区幸福林带南段,交通便利,景色怡人。学院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信息网络中心、计算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实验、实训基础设施健全,仪器设备先进。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管理、艺术类学科为特色,以工学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本科院校。学院设有39个本科专业,专职教师600余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人数近8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自成立以来,秉承“以生为本、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坚持“懂理论、强实践、高素质”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创新、精勤育人。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八年保持在90%以上,考研上线率保持在15%左右。
自2013年起,学院连续五年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100强”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独立学院排行榜前列,西北地区第一位。
艺术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学院下设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摄影、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等6个专业,集设计实践及艺术表演为一体,秉承大艺术、大设计、大创意的新型办学理念,坚持以生为本,重视学生个性,创新意识和全面素质的培养;加强艺术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的结合,促进文化与经济发展,培养新型高素质艺术人才。现有独立舞蹈练功房4间、摄影工作室16间,琴房16间,设计室24间等。
艺术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按照“重视基础、加强实践、突出能力、提高素质”的教育教学理念,本着“发展优质本科教育、培养优秀本科人才”的办学定位,培养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能从事专业相关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才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学生在考研就业、学科竞赛、出国深造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艺术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内涵发展战略,立足学科和专业发展,狠抓学风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高度重视学生考研工作,将考研作为创建优良院风、学风的重要抓手之一,积极为学生考研创造各种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考研氛围,近些年毕业生中多名学子考上中央美术学院、东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长安大学等名校硕士研究生。同时积极联系合作单位为学生提供校外实践基地和就业平台,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形势喜人。
学子风采
环境设计专业获奖情况:
2011年谢福里同学获得“全国青年室内设计竞赛(新人杯)”二等奖
2011年杨璐同学获得“2011全国大学生广告奖”二等奖
2014年胡涛、郭亚茹、王奕博同学的作品《生态环境》获得“第51届IFLA国际景观大学生设计大赛”最佳评委奖
2014年白恺婧、郭艺凡、安翎嘉同学的作品获得“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一等奖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获奖情况:
2010年张静同学获得“2010年西安地铁标志设计大赛”二等奖
2011年张静同学获得“2011年施耐德电器设计大赛”优秀奖
2013年李晓琳同学获得“2013海峡两岸大学创意设计大赛”银奖
2017年孙震同学的作品《三思而后行》和郭婷同学的作品《城市病》分别获得“第十一届‘创意中国’设计大赛”平面设计二等奖、三等奖
摄影专业获奖情况:
2014年刘楠同学的作品《岁月》获得“绚丽年华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学生组一等奖
2016年赵攀麒同学的作品《垃圾场》获得“2016‘金熊猫’国际纪录片节”大学生纪录片类最具社会关注纪录片奖
2017年闫小旭、包金华同学的作品《盛满鱼虾的池塘》和韩笑同学的作品《鸡毛一地》入选“首届西湖青年纪录片论坛”作品展映单元
2018年李泽群同学的作品《温暖的“查尔瓦”》获得“2018年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金奖
绘画专业获奖情况:
2014年张良涛、宋凯红、由广琦同学的作品获得“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一等奖
2016年李俊龙、李泽婷、杨倩茹等9名同学的作品获得“第八届全国美誉成果展”美术作品组一等奖
舞蹈表演专业获奖情况:
2013年获“陕西省大学生舞蹈大赛”金奖
2013年获“第二十四届'校园之春'陕西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舞蹈大赛”第一名
2015年获“第二十六届陕西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舞蹈大赛”二等奖
2016年参加由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
招生计划
报考须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和摄影四个专业,舞蹈类的舞蹈表演专业以及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
一、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及音乐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报考我院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应接受过比较系统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并具备相应的形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
●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应接受过比较系统的专业课、乐理知识、视唱练耳等课程的学习,年龄不超过22周岁。
●色盲及色弱患者考生不能报考我院美术类各专业。
二、考试组织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考试两部分。
●文化课考试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美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山东考生须到我院设立在山东淄博校考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
●报考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专业的陕西省考生须参加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西安音乐学院承办的音乐舞蹈类招生院校专业课联考。
三、专业课考试
●报考我院美术类、舞蹈类及音乐类各专业,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及地点均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我院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及陕西省联考的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下表。
●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面报或函报;考生仅限在一个考点报名,多点重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参加由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舞蹈表演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为自然条件测试 、基本能力测试、自选舞和即兴舞表演、模仿能力测试、舞蹈特长展示。
●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音乐表演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为声乐专业演唱或器乐专业演奏(钢琴或民族器乐)、乐理测试、视唱练耳面试。
四、文化课考试
●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并参加文化课全国统考。
● 所有考生的政审、体检由当地招生办统一核查办理。
五、录取办法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它事项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录取通知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及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办理入学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必妥善保管。
●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和违反招生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按照陕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