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自成立以来,秉承“以生为本、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坚持“懂理论、强实践、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规范管理,精勤育人,办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设有8个系37个专业,在校生近万人。
2017年
专业设置
专业介绍
●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舞蹈基础理论,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底,较高的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基训、身韵、现代舞基训、
2007年“陕西省第七届舞蹈大赛”专业组铜奖二项、组织奖一项
2008年“首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优秀奖一项、优秀组织奖一项
2010年“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当代舞现代舞大赛”专业组十佳作品奖及优秀组织奖2009年“陕西舞蹈荷花奖暨第八届舞蹈大赛”专业组
2012年“第三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金奖三项、银奖两项及优秀组织奖一项2010年“第二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金奖二项、银奖一项及优秀组织奖一项
2013年“陕西省大学生舞蹈大赛”金奖
2013年“第二十四届'校园之春'陕西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舞蹈大赛”第一名
2015年“第二十六届陕西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舞蹈大赛”二等奖
2016年,
●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
主要课程:设计
2005级罗梦潇、李齐利、郭波、高冠博同学的作品《生态孵化器—陕北黄土高坡的景观恢复》在第五届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中获得全国二等奖
2008级谢福里同学获得全国青年
2008级张添同学的作品《城市魔方空间》获第八届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优秀奖
2009级杨璐同学在“2011全国大学生
2010级胡涛、郭亚茹、王奕博同学作品《生态环境》在第51届IFLA国际景观大学生设计大赛中获最佳评委奖
2012级白恺婧、郭艺凡、安翎嘉的同学设计作品获得“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 一等奖
●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
主要课程:设计
2009级甘立泽同学获得“陕西省第一届大学生
2009级张静同学获得“2010年西安地铁标志设计大赛”二等奖,“2011年施耐德电器设计大赛”优秀奖
2011级李晓琳同学获得“2013海峡两岸大学创意设计大赛”银奖
●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照相机原理及使用、素描、色彩、计算机文化基础与软件应用、构图学、
本专业由著名
2007级朱宇、刘治峰同学编导拍摄的电视记录片《造云的山》在2012年第十八届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上获得“白玉兰”最佳导演、最佳
2012级刘楠同学作品《岁月》在“绚丽年华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中获得学生组一等奖
2012级马笑茹同学作品《雪域的生灵》在“首届陕西旅游书画
2014级徐鹏同学作品《窗》在“中国古建筑
2012级赵攀麒同学作品《垃圾场》在2016“金熊猫”国际纪录片节中荣获大学生纪录片类最具社会关注纪录片奖
2014级廉政同学作品《人像》在“首届陕西省大学生
●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
主要课程:外国
2012级张良涛、宋凯红、由广琦同学的油画作品获得“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 一等奖
2014级李俊龙、李泽婷、杨倩茹等9名同学的作品在“第八届全国美誉成果展”中均荣获
●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音乐基础理论,扎实的音乐基础功底,较高的
主要课程:演唱、钢琴、即兴伴奏、艺术实践、合唱与指挥、中西方音乐史、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和声、歌剧
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
- ●报考我院艺术类(
美术 类、舞蹈类及音乐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教 育部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 ●报考我院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应接受过比较系统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并具备相应的形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
- ●色盲及色弱患者考生不能报考我院
美术 类各专业。
考试组织
-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考试两部分。
- ●文化课考试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 ●
美术 类、音乐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 ●
舞蹈表演 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山东考生须到我院设立在山东淄博校考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 - ●报考
舞蹈表演 及音乐表演 专业的陕西省考生须参加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西安音乐学院 承办的音乐舞蹈类招生院校专业课联考。
专业课考试
- ●报考我院
美术 类、舞蹈类及音乐类各专业,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及地点均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 ●参加我院
舞蹈表演 专业校考及舞蹈表演 专业、音乐表演 专业院校联考的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下表。
- ●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面报或函报;考生仅限在一个考点报名,多点重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 ●由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 ●参加由我院组织的
舞蹈表演 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为自然条件测试 、基本能力测试 、自选舞和即兴舞表演 、模仿能力测试 、舞蹈特长展示。
文化课考试
- ●参加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
美术 类、舞蹈类及音乐类)专业课考试统考(或联考)考生成绩合格后,持所在省艺术类(美术 类、舞蹈类及音乐类)专业测试 合格证或成绩证明、考生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 ●参加我院组织校考的
舞蹈表演 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我院签发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华清学院舞蹈表演 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 ●所有考生的政审、体检由当地招生办统一核查办理。
录取办法
- ●
美术 类(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摄影 、绘画 )专业: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专业课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 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 ●
舞蹈表演 、音乐表演 专业: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 ●按照陕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18000元/学年)收取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