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三章 录 取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九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江苏省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以上,方可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报考我院考生所在省(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分配专业,若选考科目等级也相同,则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选考历史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
第十三条 凡报考
*江苏省、山东省考生报考学院
*陕西省考生报考学院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的教学安排以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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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