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学院依托
二、招生政策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2、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的教学安排以
4、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三、录取原则
1、学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以上,方可录取。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报考我院考生所在省(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分配专业,若选考科目等级也相同,则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选考历史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
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各省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
4、招生工作将在
四、学费标准
1、理工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文史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其中
*学费如有变动,以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2、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
五、其 他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本章程由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邮编:710124
电 话:(029)85603066,85603067
传 真:(029)85603276
学院网址:www.npumd.cn
电子邮件:zsb@npum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