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保送录取有关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保送条件
对符合内地(祖国大陆)高考或全国联招报名条件,且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予以保送录取:
1.参加“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IMO)”“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IPhO)”“国际化学奥林匹克竞赛(IChO)”“国际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IBO)”“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IOI)”等5项比赛中任意一项比赛并获奖的学生。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亚洲夏季运动会、亚洲冬季运动会、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前三名的运动员。
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将视申请人数和具体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详见附表)为本科学制四年;招生专业如有调整,以《天津体育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三、报名材料
1.《天津体育学院2020年保送录取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明材料;
3.符合保送条件的参赛及获奖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包括:
(1)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学生(运动员除外)须具有体育特长,并提供一份体育比赛参赛及获奖材料。
(2)报考舞蹈学专业的学生(运动员)须提供报考项目视频作品一份,视频要求以天津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网后续所发通知为准。
考生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b23012606@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保送申请材料+姓名。
考生需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核
1.符合第一项资格条件的学生提供符合全国联招报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明材料、参赛及获奖材料,由我校招生部门审核,必要时将请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协助查询。
2.符合第二项资格条件的运动员提供符合全国联招报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明材料、参赛及获奖材料,由我校招生部门审核。涉及国内赛事及称号的必要时将请国家体育总局复核,涉及亚洲或世界赛事的必要时将请国家体育总局协助查询。
五、保送程序
1.我校参照保送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的程序和要求,对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学生(运动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保送录取名单,并在本校招生网公示。
2.对于拟保送录取且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我校将与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联系办理录取手续;对于拟保送录取且参加全国联招报名的考生,我校将与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联系办理录取手续。
六、其他说明
1.学生录取入校后,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邮政编码:301617
咨询电话:86-22-23015120 传真:86-22-23012606
监督电话:86-22-68569123 咨询邮箱:zb23012606@163.com
附表:招生专业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 | 科类 |
1 | 体育教育与教育科学学院 | 体育教育 | 文理兼收,须有体育特长 |
特殊教育 | 文科 | ||
教育技术学 | 理科 | ||
应用心理学 | 理科 | ||
舞蹈学(啦啦操) | 文理兼收,须有舞蹈艺术特长 | ||
2 | 社会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文理兼收,须有体育特长 |
运动康复 | 理科 | ||
康复治疗学 | 理科 | ||
运动人体科学 | 理科 | ||
3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理科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科 | ||
体育经济与管理 | 理科 | ||
4 | 体育文化学院 | 新闻学(体育文化传媒方向) | 文科 |
新闻学(新媒体方向) | 文科 | ||
英语(国际体育交流方向) | 文科 | ||
舞蹈学(国际标准舞) | 文理兼收,须有舞蹈艺术特长 | ||
舞蹈学(中国舞) | 文理兼收,须有舞蹈艺术特长 |